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2名。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选聘质量。
二、选聘范围
全县财政差额补贴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含一线医技人员)。
三、选聘名额
本次共选聘县直、乡镇(街道)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2名。
四、选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不限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有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本次选聘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在此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报《2022年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参选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选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22年1月12日-1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01大厅(福州路1号)。
报名合格人员,请关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职位选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若低于1:3,全部进入面试)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如果同一岗位确因人数较多需在不同面试组参加面试的,应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成绩为面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加权系数。面试后先当场公布面试原始成绩,待进行平衡后再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增加名额一并进入)。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按高分优先原则,根据岗位设置(具体岗位设置请随时关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后上岗(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只能选择乡镇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笔试高者优先)顺序进行择岗;再相同者,依次按工龄长短(工龄长者优先,工龄计算到月)顺序进行择岗,最后一名并列者均选择最后一个岗位,然后办理调入手续。
本次选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应聘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未按时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刁晓英任组长,县人社局、编办、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社局局长刘清文担任,副主任由王天顺、陈建舜、顾立明、宗赟担任,成员由王之亮、杨柯、陈乾、魏冉等同志组成,具体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纪律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严把考试关、考察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登记备案制度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切实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的严肃性。严禁在选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跑风漏气、泄露机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监督。为确保整个选聘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4、疫情防控。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见附件2)
本方案由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选聘工作的有关信息以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77-68989670
监督电话:0377-68968069
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