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桃源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年龄、学历、专业(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工作细心,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吴江户籍,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夫妻分居两地),不受户籍限制。
三、招聘岗位和要求
岗位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资格条件 |
01 | 财务管理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财务财会类 | |
02 | 巡片网格员 | 4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男性,退伍军人优先,可适当放宽学历 |
03 | 行政执法辅助人员 | 6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男性,退伍军人优先,可适当放宽学历 |
04 | 综合管理人员 | 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05 | 银河陵园工作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06 | 村(社区)工作人员 | 8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者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外语、计算机等级证、相关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提供结婚证书和在吴江区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1月7日-1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17:00)到桃源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桃源镇人民政府423办公室)现场报名、初审。
2.人岗相适度评分。人岗相适度评分采用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60分。对报名者情况进行人岗相适度分析评价,考评组成员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登记表》及各类证明材料分别独立打分,以报考者得分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产生进入面试的初步人选。
原则上按1:3进入面试环节;如果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桃源镇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将视报名情况决定进入面试比例。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设合格分数线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取人岗相适度评分高者。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和政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同岗位其他面试分数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5.公示和录用。对录用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参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人事管理及相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四类合同工待遇,试用期为三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如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对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录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简章由桃源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3853304,监督电话:0512-6385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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