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宁办字[2021]19)文件精神,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和城市社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注重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二、招聘名额
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9名。
三、招聘方法
(一)此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与申论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
(三)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总成绩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加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其笔试卷面分基础上,按照高级加5分、中级加3分、初级加1分的原则记入笔试成绩。按其取得最高等级加分,不叠加加分。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3.属宁都县户籍(指公告发布之日前本人或其父母一方为本县户籍)。
(二)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4.加入邪教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受党纪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9.鼓动或纵容直系亲属长期无理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10.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24日9:00--29日17: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网址:http://www.jxndex.com:8083/。(如遇该网址无法登陆,可登陆备用网址一:http://dx.jxndex.com:8083/;备用网址二:http://yd.jxndex.com:8083/)。
3.操作步骤:登陆报名网址→考生业务平台→注册→登录→填写报名信息→保存→提交。
4.上传照片要求:为制作笔试、面试准考证需要,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背景设为红色或蓝色。
5.上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为确定考生的是否有加分项目,请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上传证书。
6.报名要求:诚信报名,笔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个人简历需完整记录从大学至报名截止日时的所有经历及状态)等相关资料,不符合资格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但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7.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达不到3:1的则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视疫情形势发展而定,请密切关注考试报名网站公告。
2.笔试地点:设在宁都县,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内容为社区工作政策及相关知识、宁都县情(含当前县委政府重大会议、决策部署)、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4.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加分项目计算出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以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5.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du.gov.cn/)公布。其他考生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三)面试
1.面试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请密切关注。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有效期内)打印件一份;
(3)《》一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4)本人户口簿或其父母户口薄;
(5)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核;
(6)其他证明材料(按资格条件所需提供)。
2.面试时间和地点:设在宁都县,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素质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后计算为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高低以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末位同分者,按学历高的、面试成绩高的顺序确定)。
(四)体检、考察
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du.gov.cn/)公布。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由县招聘单位负责,主要考察其思想品德、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分配至相关社区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待遇为每月24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并报县民政局备案后,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根据宁办字[2021]19文件规定,一般工作人员第1级报酬2709元,每满3年考核合格晋1级增加150元,共设置11级;为社区工作者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享受工会福利,取得社会工作者证书的享受职业津贴),纳入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统一管理。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都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97-6926308、0797-6800608
宁都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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