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幼儿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幼儿教育教学质量,经市委编制、市人社部门同意,安阳市教育局拟面向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两所附属幼儿园为安阳市实验幼儿园公开选调幼儿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组织形式
公开选调工作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安阳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
面向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两所附属幼儿园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岗位及人数
幼儿教师15名
四、选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甘于为幼儿教育事业服务奉献;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团结协作能力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年龄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专科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并受过处分的;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或处分期未满的;
3.档案重要材料不全或者弄虚作假的;
4.属于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能流动的其它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2022年2月8日在安阳市教育局官网、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选调公告。安阳市教育局官网为本次选调工作指定相关公告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 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5日至2月17日。
2.报名地点:安阳市教育局(朝霞路与灯塔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
3.报名材料:
(1)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
(2)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普通话证、参加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书、课题成果(立项、结题和学术交流的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优质课、示范课等证书和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教育经历”、“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论文需提供杂志原件及封面、封底、目录、正文复印件。
报名表需幼儿园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材料需加盖幼儿园和幼儿园主管部门公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专业发展评价程序。
(四)专业发展评价
专业发展评价分值为100分,由安阳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专业发展评价。根据应聘人员专业发展评价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考察程序人选与选调岗位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程序人选,考察程序人选与选调岗位的比例不足2:1的,专业发展评价成绩不低于30分,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考察程序,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专业发展评价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考察程序人选。
进入考察程序人选名单于2022年2月24日在安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考 察
考察工作由安阳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和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根据专业发展成绩和考察情况,1:1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
(六)体 检
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安阳市教育局临时指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 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安阳市教育局官网、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安阳市教育局选调工作监督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期间,被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安阳市教育局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它事项
(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群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并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监督电话:0372-5116822、5022285。
(二)选调条件最终解释权归安阳市实验幼儿园。
联系电话:0372-5972216。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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