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保证社区有充足力量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群众工作,根据牡丹江市委组织部、牡丹江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牡办发〔2018〕29号)要求,保证社区有充足力量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等工作,西安区委、区政府决定,面向温春镇道南、道北社区志愿者开展定向招录,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温春镇员额外社区工作者岗位3个(需签订3年服务协议)。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在温春镇、道南社区、道北社区居住(以村、社区出具证明为准),或在温春镇政府、道南社区、道北社区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以温春镇政府、道南社区、道北社区出具证明为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温春镇政府、道南社区、道北社区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以温春镇政府、道南社区、道北社区出具证明为准)。
5、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7、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西安区政府网,“今日西安区”公众号进行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5日-2月18日
2、报名地点:西安区温春镇政府二楼党建办
3. 联系人:纪雪娇,联系电话:18245396966
4.资格审查及结果:资格审查以由区民政局和温春镇负责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5.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名带《西安区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报名表》(附件1),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蓝底)。
6、领取准考证:另行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开考前1-2天内在面试考点领取准考证。西安区温春镇政府二楼党建办。
(三)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权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面试由区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由于疫情原因面试时间、地点待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共3道试题,15分钟,主要考察基层治理等方面内容,满分100分,按50%权重计入总成绩。
(五)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排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将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拟进入体检的人选名单在在西安区政府网,“今日西安区”公众号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组织考核
由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书面征求组织部、民政局、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审查意见。同时,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联合开展考核工作,如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所出现的空额,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拟聘资格,所造成的空额,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在西安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发现问题的,取消拟聘资格,所出现的空额,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试用、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领导小组按照人岗相宜、便于工作承接、成绩高低原则分配岗位。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在聘期之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与本届社区“两委”任期保持一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签署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2),并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2.参加面试的考生考前14天内不得去境外地区、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与来自境外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密切接触。
3.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进出考点及考试时要佩戴口罩(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自觉遵守考点防疫有关要求。
4.考生须提供本人考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原件和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同时查验手机中的龙江健康码、行程码信息,并进行体温测量。
5.考前14天曾密切接触过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考前1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由卫生防疫人员进行健康评估后方可入场。上述人员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6.考试当天,若考生入场或候考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在保障广大考生和面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区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引领至备用考场。考试过程中,如遇其他情形由卫生健康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7.考试结束后,考生佩戴口罩自行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在备用考场的考生,统一由工作人员带离考点,全程佩戴口罩。确定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由具备核酸检测采样技能的护士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采样送检。
四、特别提示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西安区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