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街道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需要,古城街道现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人员(已在社区从事专职网格员除外)招聘专职网格员6名。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矛盾调处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信息设备和办公软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消防、退役军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以及有小区物业管理、城市管理、警务助理等1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1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5.不接受以下人员报名应聘: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确认具有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2月2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
古城街道318室,联系人:穆纯子,联系电话:80909077。
报名提供材料:报名时需要填写《古城街道网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获荣誉、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两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2.资格审查
街道党群工作局负责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方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岗位核减和取消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并通过“宿城在线”,街道社区公开栏公布岗位核减情况。
4.笔试与面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得分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6.加分事项
获得社区表彰的每次加0.2分,获得街道表彰的每次加0.5分,获得区级表彰的每次加1分,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每次加2分,同年度同一项工作受到多次表彰的不累计加分。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累计加分最多5分。
7.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岗位至多递补一次。
街道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8.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通过“宿城在线”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主要从事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工作,由街道统筹使用。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村(居)书记的80%,绩效工资不低于500元/月。缴纳五险。同时纳入社区后备干部培养计划。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咨询电话:80909077
监督电话:80909996
本招聘简章由古城街道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古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20日
附件:古城街道网格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 族 | 籍 贯 | 婚姻状况 | ||||||||
政治 面貌 | 参加工 作时间 | 健康状况 | ||||||||
学历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方式 | |||||||||
简 历 | (从高中开始填写) | |||||||||
加 分 | 所获荣誉 | 表彰单位 | 分值 | |||||||
1. | ||||||||||
2. | ||||||||||
3. | ||||||||||
自 年 月-- 年 月在 街道 社区工作满 年,加 分。 | 累计: | |||||||||
处分 情况 | ||||||||||
需要说明事项 | 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和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是真实可靠的,如有虚假等不实情况,则取消被录用的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 |||||||||
审核 情况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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