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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关于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4 14:09     浏览量:1452

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我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4名,主要从事病媒消杀类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24日以后出生);

(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四)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及组织协调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有基层工作经验、消毒员证、驾驶证者优先。

(七)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要求:考生按要求将相关材料压缩文件包发至指定邮箱:hzhzhjs@126.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应聘华洲街雇员-姓名,附件:上传以姓名命名的材料压缩包,具体如下:本人身份证(双面扫描)、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2.报名时间:2022年2月24日至3月3日(以招考单位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考试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由本街道办事处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60分合格,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行体检。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需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参加笔试和面试。属于须做核酸检测范围的考生,还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材料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以下三类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一是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二是从香港、台湾及境外来(返)穗,且未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三是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县(区)来(返)穗的,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防疫措施的人员。如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也不能参加考试。

(三)以下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二是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来(返)穗人员;三是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如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进入考场前须实行进门测温,查验“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对无“粤康码”“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华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六、其他

资格条件及报名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20-8988716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

本公告由华洲街道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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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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