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及保定市应对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防疫要求和有关部署,经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方式和原则
(一)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为公开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人员必须为本市(不含雄安新区和定州)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具体名额及条件见《保定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其他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对党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四)在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满两年及以上(以调令或招录(聘)用审批时间起至公告发布之日止);
(五)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选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一)新提拔任职试用期未满或任职未满一年的;
(二)录用(聘用)后工作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三)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的;
(六)干部档案有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在疑问的;
(七)不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的;
(八)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的方法,每个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过低无法形成有效竞争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提出调整意见。
2.报名网址:http://221.192.132.159:99/index.html。
3.报名时间:4月4日9:00至8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4月9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9日17:00。
报名最后两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选调政策和资格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报考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考生防疫须知》(附件2)、《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附后3),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4月9日17时0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以免影响考试等;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4月9日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onghejihuachu@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在面试结束后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考生须牢记报名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须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三)笔试
1.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2年4月14日9:00至4月15日23:00,登录网址:http://221.192.132.159:99/index.html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2.笔试科目
综合类岗位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医学类岗位笔试:《医学专业基础知识》(50%)、《公共基础知识》(50%);
各类岗位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周六)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5.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考试开考前48小时和7日内(以出报告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考试当天的开始时间,即9时,且两次报告的间隔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红码、黄码及行程码带*号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前28天有国(境)外旅居史,考试前21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试前21天内与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人员密切接触或与次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为治愈出院新冠腅炎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或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家属和密切接触人员有感染新冠肺炎和其他情况的,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或涉疫县(市、区)旅居史的,以及按防疫规定是其他需要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的,均不得参加。请考生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及诚信承诺书》并认真填写,考试时带至考点交工作人员,不能提交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要实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减少不必要流动。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6.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7.按1:2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8.考生请于4月19日左右登录网址:http://221.192.132.159:99/index.html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00-4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地点:保定市人才大厦一楼大厅(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参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7路,客运中心乘56路,市内乘29路、22路)。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方能进入现场。健康码红码、黄码及行程码带*号人员不得参加。
2.资格复审主要内容:对考生是否符合选调条件(本公告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并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1)《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资格复审表》(附件4)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同级编制部门公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
(4)提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
公务员需提供《河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选调生需提供《河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需提供《河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河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事业单位人员,2011年7月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在2011年7月前进入事业单位的提供当时进入的相关手续;
此类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纪检部门无违法违纪情况说明;
(6)笔试准考证;
(7)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未满三年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3.资格审核结束后,将所有考生资料报市编委办,对其占编性质予以确认。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4月28日9:00至4月29日17:00登录网址:http://221.192.132.159:99/index.html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防疫要求同笔试。
2.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按零分处理。
4.面试考官原则上由异地选派,每组面试考官7名,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六)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学历层次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面试结束后2日左右,考生可登录网址:http://221.192.132.159:99/index.html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八)考察
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选派具有人事工作经验的人员,对考生的德能勤绩廉及进入方式合规性等各方面进行考察,并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规定,形成干部调动审档责任表、廉政证明及考察材料,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公示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选调。
(十)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对于体检、考察、公示期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各报考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并依次履行相关程序。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报名资格条件向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市人社局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5)等处理;
3.选调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选调人员聘用及待遇。被选调人员根据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在各级各类岗位职数内予以聘任。
3.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此次选调经报请市疫情防控办同意后组织实施,疫情防控医护保障由市卫健委会同疾控中心负责。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时间安排的,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另行通知,并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告,请予关注。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技术咨询及监督电话:0312-5037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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