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夯实平安建设根基,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格村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分乡镇同步实施、统一招聘原则(原则上不跨乡镇招聘,即所报考的乡镇必须是自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实行合同制聘用原则。
二、招聘人数、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
按照1个网格片区配备1名村警的原则,本次计划招聘辅警用人额度外合同制“网格村警”100名。
(二)招聘对象
根据网格村警工作性质,从各网格片区招聘年龄在20周岁(2002年4月1日前出生)以上、45周岁(1977年4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男性。在任村(居)两委干部、乡镇干部、县公安局在职辅助人员等不能兼职。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网格村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岗位调剂;
2.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病,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口吃,无纹身,无色盲色弱,双侧矫正视力须达到4.8以上,身高在165CM以上;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30周岁(1992年4月1日前出生)以上的可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条件;
5.与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须经现有工作单位同意并持单位证明方可报名;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退伍军人、致富带头人和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优先录用。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7.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决定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成立遂川县网格村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遂川县公安局辅警办,具体负责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5至2022年3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
3.联系电话:13970456509(邹警官)或0796-6326969。
4.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分乡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5.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党员证件、驾驶证、征信报告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并填写《遂川县网格村警报名登记表》。
6.其他要求:因疫情防控需要,报名时提供本人健康码、行程码和近3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一份。
(二)资格审查
由各乡镇派出所对照招聘条件,分别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考试及录用资格。
各乡镇各网格片区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应达1:3予以笔试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从就近相邻网格片区予以调剂。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4月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各中心乡镇集中考点(具体详见准考证和群内通知)。
3.笔试内容:常用的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知识、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体能测试
1.时间:2022年4月3日上午9:00-12:00。
2.地点:各中心乡镇集中考点(具体详见准考证和群内通知)。
3.测试项目: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总分为100分。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占50%)、立定跳远(占30%)、10米×4往返跑(占20%)。
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时均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落实个人防疫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乡镇网格片区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2〕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执行,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体检结束后,委托户籍地派出所组织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再次审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公示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调剂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分数相同者按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含递补或调剂人员)通过遂川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
(八)决定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委政法委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为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1年。
五、薪资待遇、管理方式
1.聘用的网格村警经费全部纳入县财政保障体系。
2.聘用的网格村警薪酬待遇参照遂川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3.网格村警由派出所使用,纳入各乡镇平安办和派出所双重管理考核,接受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公安局的双重领导。
六、其他事项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时间和地点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并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796-6322317或0796-6329125。
遂川县“网格村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1遂川县“网格村警”招聘工作微信群二维码
附件2: 遂川县“网格村警”招聘人数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