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沙坪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9名,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沙坪街道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0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沙坪街道办事处六楼612党群工作办公室(地址:宜宾市翠屏区白沙湾街道塘湾街22号,联系人:刘女士1368419502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时须填写《沙坪街道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沙坪街道党群办会同纪工委、社会治理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接到电话通知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沙坪街道612党群工作办公室领取《沙坪街道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以下简称《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5.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及成绩
考试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理论、政策水平、法律法规、逻辑推理、公文写作、时政要闻、市情市策等方面知识的掌握能力。面试为专业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沙坪街道党群工作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时未到,责任自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对象,由沙坪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若因考核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三)公示
确定拟聘用对象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举报监督电话:0831-3620451。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由沙坪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参照沙坪街道编外工作人员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未达到合同期限辞职者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3620451。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时请各位考生在备考期间做好疫情防控相关防控工作。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报名和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五)所有考生须持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六)报名和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及不设区的地级市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名点和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报名和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报名和考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不含直辖市),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报名、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九)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现场报名、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笔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二)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沙坪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3620451。
三江新区沙坪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三江新区沙坪街道2022年第一次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名额 | 招聘对象 | 学历 | 专业条件要求 | 政治面貌 | 最大年龄(周岁) | 其它条件 | 笔试面试开考比例 | 备注 |
1 | 沙坪街道 | 办公室工作员(一) | 从事办公室文字工作 | 1 |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本科(二级学科):汉语言(文学)、秘书学 | 不限 | 35 | 1:3 | 建议具备较强公文写作能力,有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文字工作经历的优先 | |
2 | 沙坪街道 | 办公室工作员(二) | 从事机关事务相关工作 | 1 |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40 | 1:3 | ||
3 | 沙坪街道 | 党群办工作员 | 从事党群综合服务工作 | 1 |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40 | 限男性 | 1:3 | 建议具备较强公文写作能力,且能适应加班、值夜班、节假日值班的人员报考。有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文字工作经历的优先 |
4 | 沙坪街道 | 应急办工作员 | 从事应急管理工作 | 1 |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35 | 限男性 | 1:3 | 适应长期应急值班值守,限男性报考 |
5 | 沙坪街道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工作员 | 从事疫情防控日常管理工作 | 1 |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40 | 1:3 | 建议能适应加班、值夜班、节假日值班的人员报考。 | |
6 | 沙坪街道 |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工作员 | 从事乡村振兴工作 | 1 |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35 | 限男性 | 1:3 | 建议能适应加班、值夜班、节假日值班的人员报考。 |
7 | 沙坪街道 | 纪工委工作人员 | 从事纪检工作 | 1 |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本科(二级学科):汉语言(文学)、法学、财务管理、思想政治教育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40 | 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 1:3 | 建议能适应加班、值夜班、节假日值班的人员报考。有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文字工作经历的优先 |
8 | 沙坪街道 | 社会治理办工作员 | 从事社会治理工作 | 1 |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35 | 1:3 | ||
9 | 沙坪街道 | 城管办工作员 | 从事户外国土规划工作 | 1 |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35 | 1:3 | 建议能适应长期户外工作的人员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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