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着力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专职社区工作者。
一、选用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用人数
根据街道缺员情况,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选取40名确定为拟选用人员,另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且笔试、面试分数均达到60分及以上)选取100名进入专职社区工作者候选库,候选库人员有效期为一年。
三、选用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8周岁及以上,持有社工类、政工类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在渝中区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5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在渝中区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6.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录用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选用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为准);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监察审查的人员;存在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等前科劣迹的人员;近3年内曾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或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人员;曾被社区终止或罢免职务未满5年的人员;曾被选用为渝中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不合格、被开除的人员,近3年内主动辞职或自愿放弃分配资格的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5日, 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5月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五)特别说明。
1.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2.本简章要求职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对新进入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应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后3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未取得的,退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
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工作安排,本次公开选用各环节时间、安排及防疫政策如有调整,将通过渝中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选用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选用并参加考试。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2年5月5日(星期四)9:00至5月7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渝中区人民政府网“渝中区人事考试在线报名”栏目(网址:http://www.cqyz.gov.cn/)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2年5月8日(星期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须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
特别提醒:请考生认真如实地填报报名相关信息,一旦审核通过,将不能进行修改。
(二)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后期将无法打印。
(三)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的考生,于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9:00起至5月27日(星期五)18:00登录渝中区人民政府网“渝中区人事考试在线报名”栏目(网址:http://www.cqyz.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招考专栏上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共一科,分值100分。内容为社区工作者综合知识,考试大纲参照《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一本通(2022年版)》(李永新主编,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内容执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笔试加分项:(笔试成绩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①为提高专职社区工作者本土化率、方便就近服务居民群众,对户籍地在渝中区或持有渝中区房屋产权证的人员加5分;
②为提高专职社区工作者专业化率,对持有社工类、政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加5分;
③为落实退役军人安置优待政策,在渝中区内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加5分。
报考人员符合上述加分情况的,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如实填报(诚信填报、后期复审)。
笔试时间120分钟。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28日(星期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3)、本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一般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左右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招考专栏查询。笔试合格线为60分。按照拟选用名额2:1的比例及候选库人数,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80人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若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选用名额至规定比例。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
按规定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须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见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于2021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关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 (网址:http://www.cqyz.gov.cn/)招考专栏。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3轮。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特别提醒:①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前来办理,不得委托他人;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资格复审结束后7个工作日左右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招考专栏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面试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招考专栏予以公示。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
六、考察和体检
(一)政治审查。由区社区办联系相关部门,对拟选用人员开展联合政治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选用资格。
(二)体检。由区社区办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社区工作实际执行,并按规定填写《渝中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体检表》。体检在统一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社区办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试用。体检合格者,由相关街道开展考察试用。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四)按“凡进必察”和“谁考察、谁负责”、考察留痕原则,严格考察拟选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审核拟选用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五)对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选用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选用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选用环节或继续录用资格。若有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联合政治审查、考察中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选用人选名单一经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确定的拟选用人员名单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招考专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选用及待遇
通过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其相关待遇按照《关于调整专职社区工作者补贴标准的通知》(渝中社区办〔2021〕2号)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选用工作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用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不准确影响审核结果,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和选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参加本次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二)请考生在选用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招考专栏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选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次公开选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选用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选用无关。
(四)请考生不要轻信手机及网络上发布的“考试真题”、“面试保过”等骗取高额费用的诈骗信息。
本简章由重庆市渝中区社区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考试、现场复审报名资格、体检、考察等有关问题咨询电023—63836587、023—68580186。
渝中区社区工作者公开选用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yzqzqk@163.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渝中区2022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等相关退出现役证;退出现役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人表、转业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有人武部或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印章);
5.社工类、政工类职业资格证书;
6. 持有渝中区房屋产权证的人员提供房屋产权证;
第1项提供原件一份,第2-6项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大小,第4项中明确要求提供复印件的仅需复印件)各1份。
附件2:重庆市渝中区2022年选用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重庆市渝中区2022年选用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在考前14天起须注册“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出现相关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建议考生考前14天在渝且不离渝,不得与有境外旅居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人防护。
二、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考前24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和电子均可),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考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指考生实际参加首场考试当天前24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考前24小时是指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而不是检测时间、报告打印时间、检测方出具报告结果时间等。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
三、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和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二)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三)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四)考试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五)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六)考试当天,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黄码和红码)的考生。
(七)考试当天,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八)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五、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室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三)考生在考试当天,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室时须佩戴口罩,在考试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头晕、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室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六、有关要求
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按相关规定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将及时发布最新通知,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
附件3:重庆市渝中区2022年选用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本人已认真阅读考试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本人郑重承诺:
1.考试前21天内没有境外旅居史,或者有境外旅居史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2.考试前14天内没有接触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者有接触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3.本人不是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的新冠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4.考试前14天内未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5.考试前14天内没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6.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一是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二是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三是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四是考试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的考生;五是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六是考试当天出现体温≥37.3℃的,经综合评估后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
7.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及个人健康码、行程码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 诺 人: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