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丁山镇人才储备,选足配强基层工作干部队伍,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村(社区)专职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职数
村(社区)专职干部,职数2名。
二、选拔条件及原则
(一)村(社区)专职干部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办事公道,廉洁自律,责任心强。
2.熟悉党的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农村电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治理等工作。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
(二)选拔原则
选拔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选拔:
1.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过单位开除处分的人员;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以内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治安处罚、刑事处分、行政处罚、信访举报、立案调查的人员;
5.存在涉黑涉恶线索、涉邪教和参与实施非法宗教、“村霸”的人员;
6.存在网络负面舆情反映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其他不适宜选拔为村(总)支书记、专职干部、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岗位的情形。
三、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公示、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由丁山镇党群办统一公开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6月9日至6月15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至6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丁山镇4楼党群办
3.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4.报名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3)近期红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4)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四)面试选拔
本次选拔村专职干部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
(五)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确定后,按照成绩排名在镇公示栏公示3天。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时,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排名优先。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根据岗位需求,按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镇考察组对选拔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审查。本人应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人选公示
合格人员名单在镇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研究审议
经公示无异议,镇党委对初步人选进行集体研究审议。并上报区级联审。
(九)聘用及待遇
通过区级联审的人员,由镇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按程序进行聘用,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薪酬具体参照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未尽事宜,由丁山镇党群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8621987
附:丁山镇公开选拔村(社区)专职干部报名表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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