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在绥化市行政区域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1.名额。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详见附表1)。
2.范围。全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副科级(含三、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专业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31日以后出生);
5.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情形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5.政策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或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8日08:30至5月13日17:30(10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由本人到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主楼3楼326室)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455-8397738。
3.需提供的材料
(1)《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表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毕业证复印件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4)本人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6张,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5)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复印件1份;
(6)干部审批任免表(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1份;
(7)报名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党委(党组)同意报名证明。
(二)资格审查。由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员,由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初审合格与选调名额人数的比例一般要达到3:1以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决定缩减选调名额或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结合实际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报考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2: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由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决定缩减选调名额或降低面试比例。
资格确认需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1份;
(3)《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
(4)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
(四)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组织,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如考察中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选调资格。考察后出现空缺,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经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拟选调人员后,在绥化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严守程序。严格执行公务员选调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规范操作,由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守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制度,工作人员不准私自泄露选调工作有关情况,如有违反纪律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