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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2022年择优调入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9 17:55     浏览量:1898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择优调入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市委组织部)主要职责是:指导各级党委的管党治党工作,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关于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有关规定;负责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检查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制定全市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规定、制度和办法等。

二、职位及数量

根据编制和职数空缺情况,市委组织部拟择优调入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相当职务职级层次)工作人员5名,具体职位详见《2022年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择优调入计划表》(附件1)。

三、择优范围

齐齐哈尔市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市直机关设在县(市、区)行政区划内派出机构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四、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5月);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5月),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及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阶段需为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学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单位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调入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者以及与市委组织部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者不得报名。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5月9日10时—5月13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个人自愿报名。报名者需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或有关市直单位组织人事干部部门)同意,并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格式)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2)《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全省“回头看”)扫描件(PDF格式)各1份,以上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干部部门公章;

(3)《2022年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择优调入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本人应如实填写、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或有关市直单位组织人事干部部门)公章;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电子版照片(标注县区+姓名)。

2.组织推荐报名。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可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择优推荐一定数量的人选报名。报名者除需提交第1款所列个人报名材料外,还需相应组织部门提供以下推荐材料:

(1)推荐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信息、主要现实表现及推荐意见,并加盖组织部公章);

(2)《XX委组织部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应对照资格条件,严格审核推荐人选“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推荐报名。

3.报名(推荐)材料提交方式。报名(推荐)材料电子版应在报名(推荐)截止日期前发至市委组织部电子邮箱:zzbbgs1502@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为:XX县区XX(姓名)报名材料或XX县区委组织部推荐材料。

报名(推荐)者须在上传材料当天的工作时间与市委组织部进行电话确认。报名咨询及确认电话:0452-2791502。

(三)资格审查

1.市委组织部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参加竞争择优环节。资格审核结果向报名者本人或推荐报名的组织部门反馈。

2.报名者需随时关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向市委组织部申报,因个人原因错过择优调入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六、竞争择优

竞争择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调入人数与报名(推荐)人数达到1:3比例进行竞争择优。

本次竞争择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竞争择优的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试采用闭卷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重点侧重考察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以及文字综合能力等。根据报名者笔试成绩,按照计划调入名额与面试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重点侧重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组织计划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竞争择优结束后,对笔试、面试成绩进行折算、汇总,确定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对实际参加竞争择优的报名者进行排序评价,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如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考察范围。

七、考察与体检

1.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考察人数与计划调入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

2.市委组织部选派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职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3.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4.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拟调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本人自理。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者,取消调入资格。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或调入资格的,须在考察前或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八、确定拟调入人员及公示

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部务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员,并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入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或推荐单位。

九、纪律监督

1.资格审核贯穿择优调入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或调入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诚信档案,不得参加齐齐哈尔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遴选、选调或择优调入工作,并由市委组织部向报名者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或推荐单位反馈。

2.市委组织部有关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受理并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452-2791809。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择优调入工作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择优调入工作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名者在各环节工作中如发生身体不适或可能涉及疫情方面的特殊问题,应主动进行事前申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3.原则上报名者应按照调入职位明确的职务职级层次平级报考,调入后兑现相应职级待遇,需服从市委组织部岗位分配。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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