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9〕30号)、中组部等四部委《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中组发〔2022〕2号)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吉办发〔2020〕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辽办发〔2020〕3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市民政局、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计划招聘93人。其中西安区招聘16人,辽源高新区招聘60人,东辽县招聘17人。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2年辽源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品行良好,热爱城市社区管理服务工作,能够自觉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具有辽源市常住户口(考生要充分考虑城市社区工作的特殊性和工作时间的不固定性,居住在市区或东辽县白泉镇更方便工作,请自行把握好),常住户口落户时间以此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和就读学校(学院)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六)现有社区工作者(含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取社工师人员、社会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聘用以及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五、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核
2022年辽源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下载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8:30至2022年5月27日11:30。
2.请考生登录辽源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jl/05ly/(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和就读学校(学院)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学校无法对报名推荐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由本人在推荐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先上传再补充完善)。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漏报、瞒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户口信息、报考岗位、回避等个人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2年5 月23日8:30至2022年5 月27日 15:00 。
(2)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核工作分别由西安区民政局、辽源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东辽县民政局组织实施。
(3)应聘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提起申诉。到审查和申诉截止时间,不能完成审查或申诉的,或审查、申诉仍不合格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4)申诉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16:00。
(5)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报名表,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开考比例
本次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三)发放《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辽源党建”微信公众号或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党建网站、辽源市民政局网站、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
3.请考生实时关注报名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受疫情影响,本次招聘不接待现场咨询。
六、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
(一)考试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通用知识及社区工作专业知识与实务等,卷面分值为100分。
3.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无特殊情况,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4.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请本人携带退伍证件、毕业证、立功受奖相关证件到辽源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辽源市龙山区禄寿路100号)申请审验(审验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437-5088310。逾期未申请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政策。辽源市民政局会同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辽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经审验合格的考生在辽源市民政局网站公示。
(三)资格条件复审
1.资格条件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实际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参加复审。
2.资格条件复审分别由西安区民政局、辽源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东辽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辽源党建”微信公众号或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党建网站、辽源市民政局网站、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3.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以及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读学校(学院)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应提供考生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并由资格复审部门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
4.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5.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无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两种方式进行。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3.结构化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其中:面试成绩中结构化面试成绩按面试总成绩的40%、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按面试总成绩的60%折算。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本次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不设及格分数线。
(六)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和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党建网站、辽源市民政局网站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七、体检与政审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检合格的,分别由西安区民政局、辽源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东辽县民政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其聘用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党建网站、辽源市民政局网站、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西安区、辽源高新区、东辽县分别组织街道(乡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岗前培训。
(二)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聘用单位建立并统一管理。
(三)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或调剂。
(四)本次聘用的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各县、区(含高新区)现行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标准待遇执行(含个人保险缴纳费用)。
十、岗位调剂及递补
岗位调剂及递补由辽源市民政局组织实施。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各个招聘环节以及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前,由于本人提出放弃等各种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无递补人员时,在所有招聘岗位考生中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
十一、防疫防控相关要求
(一)请考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同时,下载打印并详细阅读《2022年辽源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2022年辽源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本人签字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如实记录笔试和面试前14天内行程和体温,同时出具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于笔试和面试当天本人签字上交方可参加考试。
(二)对中高风险地区返辽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防疫要求,须在考前完成至少14天的居家隔离健康监测,解除隔离后,方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对于考生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考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
(四)考试当天,考生应服从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
十二、纪律要求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考生笔试、面试费用。
(二)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部门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解释权归辽源市民政局所有,监督举报电话:0437-5088310。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
1.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党建网站
(https://www.jllydj.gov.cn/)
2.辽源市民政局网站
(http://mzj.liaoyuan.gov.cn/)
3.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aoyuan.gov.cn/)
(二)咨询电话
1.招聘咨询电话:
0437-5088310(辽源市民政局);
0437-3637706(西安区民政局);
0437-5211016(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0437-5102131(东辽县民政局);
2.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838-9296。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
辽源市民政局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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