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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总工会关于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9 20:13     浏览量:1501

根据《延边州总工会关于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实施意见》(延州会字[2022]2号),珲春市总工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珲春市总工会计划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1名。招聘岗位专职从事工会工作,具体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珲春市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热爱工会工作;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6)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中共党员、具有社工师职业资格的优先录用;

(7)身体健康;

(8)具备综合文字处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性格开朗,善于从事群众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2)外籍人员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3)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选人用人有关回避政策。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地点:珲春市总工会二楼基层工作部二室

电话:0433-7563654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在珲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填写《珲春市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同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社工师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二份,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审核时间:5月16日-5月18日。

珲春市总工会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准考证发放

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于5月25日至5月26日8:30-11:30 ,13:30-17:00到珲春市总工会二楼基层工作部二室领取准考证。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及考务费。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通用综合知识和工会专业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珲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珲春市总工会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原件审核。原件审核时,考生应按照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社工师证书等材料原件。原件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在珲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中共党员、具有社工师职业资格、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优先录用(如不具备以上资格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前)。总成绩在珲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珲春市总工会本着“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应进行体检。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经珲春市总工会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珲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

八、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受聘用人员,珲春市总工会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受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工会社会工作者的责、权、利及约束条件。受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延边州总工会关于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实施意见》(延州会字[2022]2号)文件规定执行,工资按目前同岗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执行(包含五险一金)。

九、防疫相关要求

1、考生报名后,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

2、考试当天,考生“通信行程卡”无异常、“吉祥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通信行程卡”异常、“吉祥码”非绿码的考生,及不能出具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3、“通信行程卡”无异常、“吉祥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工作人员须引导发热考生到考点专门设置的临时观察室,进行复检。如经复检,考生确实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将考生引导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4、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珲春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hunchun.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考试信息,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招聘政策由珲春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珲春市总工会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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