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基层工作者 黑龙江

让胡路区银浪街道关于补充招聘街道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7 23:20     浏览量:1614

为进一步加强银浪街道队伍建设,满足目前新冠疫情防控需求,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招聘社区工作者规定,经向上级申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外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银浪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让胡路区辖区户籍;

(四)1987年5月17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到银浪街道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5月19日下午5点。

报名地点:银浪大街333号(银浪街道202室民政办)

报考街道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试结束后报区民政局备案审查。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户口本原件(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证明;

4、《让胡路区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粘贴电子照片);

四、考试环节

本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

面试的方式进行,择优录用。考务工作由银浪街道自行组织。

1、考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9点

2、考试地点

银浪街道办事处

3、面试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面试题由街道自主命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到60分者,选取分数最高者予以聘用。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1:1的比例统一时间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负。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产生的空缺岗位,街道按面试成绩顺延补录。

六、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标准参照同岗位工资总量的80%确定,试用期转正后按同等职位工资标准起薪,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考盟公考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公考“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公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公考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