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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李渡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3 19:39     浏览量:1861

根据区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涪区政法发〔2021〕21号)要求,为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科学化水平,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结合李渡街道实际,现将招聘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3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身体健康,有较强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 截止2022年5月22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22日后出生);有一定工作经验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贫困家庭、低保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优先;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不宜从事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26日12时截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党群办1308办公室(李渡街道致远社区致远路36号),联系人:余琳,联系电话:72101628。

3.报名材料: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李渡街道招聘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和3张1寸彩色登记照。属于贫困、低保家庭的,请提供建卡贫困户、低保户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4. 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后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3)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5月27日—2022年5月29日。报名结束后,由李渡街道办事处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

(三)发放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由李渡街道办事处通知5月30日下午16点前到李渡街道党群办1308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2022年6月1日上午进行笔试,下午进行面试。

时间:6月1日。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1.笔试

笔试由李渡街道统一组织,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

面试由李渡街道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岗位匹配、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选聘程序。

选聘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1.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选聘指标。若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50% +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笔试和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到街道办事处一楼公开栏或电话咨询023-72101628查询总成绩。

(五)体检

按照与招聘人数1:1比例,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李渡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费用由李渡街道办事处承担),时间及地点由李渡街道办事处另行确定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当日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缺额根据招聘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本公告确定体检人选的原则处理。

(六)考察

李渡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缺额根据招聘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张榜公示地点为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公示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李渡街道指定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派遣到李渡街道办事处工作。

(二)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期限届满,由李渡街道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后,由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按规定续签。

(四)待遇:基本工资21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生活补助+年终绩效等。

五、纪律要求

李渡街道办事处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同时做好自我科学防护。

咨询电话:72101628(余琳)

监督电话:72101637(柯素梅)

本公告由李渡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李渡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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