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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绥芬河市绥芬河镇公开招聘社区协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30 19:07     浏览量:1899

为进一步提升绥芬河镇服务社区居民质量,依据《绥芬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绥办发〔2018〕5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等问题的通知》(绥办字〔2019〕6号)有关规定,经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绥芬河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协管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绥芬河镇辖区实际,拟计划招聘社区协管员20人。其中:男性18人,工作岗位为辅助社区开展工作、协助社区完成疫情防控工作和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任务;女性2人,工作岗位为负责社区协管员日常管理工作、内业管理、相关事项、数据的整理、统计。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等行为;

3.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4.户籍不限,年龄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男性,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女性为大专以上学历,能操作计算机、会一定表格制作、具有文字综合能力;

6.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7.形象气质较好,五官端正;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9.已接种三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苗;

10.退伍军人、具有驾驶、医疗、法律特长人员优先聘用,并可适当放宽年龄1-3岁。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5月30日—2022年6月8日(工作日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18845302567。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2022年绥芬河镇公开招聘社区协管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填写的《应聘报名人员承诺书》(附件2);

4.近期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蓝底);

5.面试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报告及疫苗接种情况截图;

(三)资格审查

在市人社局具体指导下,资格审查工作由绥芬河镇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条件,审查应聘者报名资格,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同时进行政治审查。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绥芬河镇牵头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者形象气质及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素质等情况。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招聘方式

依据资格审查结果,按照1:3的比例进行现场面试,面试合格者按人社部门规定体检项目进行体检。体检、政治审查双合格后,依据面试的成绩从高至低的方式进行录用,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待遇

(一)聘用。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暂定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工作期满1年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同意续签合同。

(二)工资。根据中共绥芬河市委办公室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问题的通知》(绥办字〔2019〕6号)规定,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按照辅助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2442.66元;工龄工资依据年底考核等次发放,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次年月工资增长50元;考核等次为合格的,次年月工资增长30元。

(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六、其他事宜

报名时间、应聘资格条件、开考比例、面试形式等可依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适时调整,其他未尽事宜由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相关部门进行解释。资格审查环节贯穿始终,若在聘用期间有信息造假现象,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绥芬河市绥芬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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