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信州区社区服务提升行动》(信府办发〔202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为各社区(村、居)配备网格员,专职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全区共招聘专职从事物业管理的网格员(以下简称专职物管员)54名,其中:东市街道16名,西市街道14名,水南街道6名,北门街道13名,茅家岭街道5名。
二、资格条件及加分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教育、函授等各类成人教育);
3.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word,excel等);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为社区(村、居)专职物管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被依法列入失信惩戒对象的;近三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曾在各级公务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加分项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笔试加1分。
2.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加1分。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笔试加1分。
三、政策待遇
社区(村、居)专职物管员聘用上岗后,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享受以下政策和待遇:
1.社区(村、居)专职物管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由街道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
2.管理员薪酬标准按照信州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报酬的70%执行,并随着社区党组织书记薪酬的调整进行动态调整,该项经费由区财政统筹解决;社保、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绩效、福利等参照社区(村、居)干部办理,该项经费由各街道自行解决。
3.社区(村、居)专职物管员由各街道日常管理考核。连续工作3年(含试用期)以上、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可列为村、社区“两委”班子后备人选;年度考核不称职的,解除劳动合同,退出社区(村、居)专职物业管理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至6月1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信州区住建局五楼物业股,报名时填写《信州区公开招聘专职物业管理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持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
③加分项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后,区住建局负责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材料与所报考岗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由区人社局会同区住建局组织实施。按照岗位和考生达到1:1.5的比例开考。
2.笔试内容为基层物业管理工作相关知识及写作,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信州资讯》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
(四)体检、考核
1.本次招聘不设面试环节,区人社局会同区住建局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末位成绩相同者,抽签决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信州资讯进行公布。
2.体检由区人社局会同区住建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核由区人社局和区住建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统一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街道、社区(村、居)。人员到岗后由各街道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专职物业管理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因试用不合格、主动辞职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招聘纪律
社区(村、居)专职物业管理员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等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信州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3-8038892。
信州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