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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调教研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8 21:45     浏览量:1644

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齐齐哈尔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员实施办法》(齐办发[2016]43号)文件精神,经市委编委同意,拟公开选调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教研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条件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信息技术教研员、初中语文教研员(岗位计划详表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齐齐哈尔市所辖教育系统内在编在岗教师。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中小学教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教师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3.具有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10年及以上;

4.报考人员近3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曾获得市优秀(模范)教师、市级骨干教师、市级教学能手、市级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之一;

6.具有中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能够胜任教研员所需的教研、科研相关岗位需求;

7.具有师范类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与选调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8.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8日以后出生);

9.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

10.身体健康;

11.法律、法规及选调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员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有不诚信记录的人员;

4.有精神病史人员;

5.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实施步骤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6月23日;

2.报名地点:龙沙区永安大街211号教育教学研究院406室;

3.联系人:孙超;

4.咨询电话:0452-6059827;

监督电话:0452-6160068。

(二)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1份;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1份;在编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1份;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齐齐哈尔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表格格式不得改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需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

6.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蓝色背景)3张;

7.教学、教研等业绩成果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岗位选调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若达不到报考比例,则降低招聘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2.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否则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选调程序

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包括学科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及教研相关理论内容。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并在齐齐哈尔市人才网(http://www.qqhercw.gov.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分别为听评课和答辩两方面内容。听评课和答辩的满分值均为100分。

面试总成绩=听评课成绩×60%+答辩×40%。

考生采取两轮抽签形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

(1)听评课

报考人员在纪检人员监督下现场随机抽取一节视频课编号,听完视频课后,给5分钟评课准备,然后进行课堂教学点评。点评时间为10分钟。

(2)答辩

报考人员在答辩题库中随机抽取两个答辩题进行答辩,每题准备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10分钟。

考试成绩通过专家组(7人组成)现场打分确定。在分数汇总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值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报名人员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加赛答辩环节。

(五)考核和体检

由市教研院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等,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査。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选调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无人员可递补,则取消该岗位。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http://www.qqhr.gov.cn)、齐齐哈尔市人才网(http://www.qqhercw.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试用期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选调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调转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被选调的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三、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防疫要求及责任分工
1.报考者报名和考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我市防疫规定,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2.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在“齐齐哈尔市人才网”上进行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

齐齐哈尔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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