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7〕4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2年贵州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
2022年计划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270名,安排到基层单位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2020年至2022年毕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基层工作。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3.仍在岗服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4.不符合招募对象、招募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募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6月14日至6月22日)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rst.guizhou.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发布公开招募公告。公告时间从2022年6月14日到2022年6月22日。
(二)网上报名并确认参考(6月23日至6月25日)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于2022年6月23日9:00至6月25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2022年贵州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一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则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和《确认参加考试承诺书》,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确认,凡报名成功后又弃考的人员,以后不得再次报考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并记入“三支一扶”考试诚信档案库。
提示:①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申请。②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网上审核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③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2年6月25日17:00)前未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导致报名失败。
(三)网上审核(6月23日至6月26日)
网上审核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9:00至6月26日17:00,由招募单位所属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所辖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招募范围及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并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2年6月25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2年6月25日17:00至6月2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2022年6月23日至6月24日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网上审核通过人数为零的岗位,供报考人员参考。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网上审核通过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募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照实际人数开考。报名结束后,如确认岗位无人报考,将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募计划。
岗位信息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见附件1岗位表联系电话。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7月11日至7月14日)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22年7月11日9:00至7月14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笔试(7月16日)
全省设9个笔试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笔试命题、制卷、阅卷;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负责本辖区内笔试考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50分)。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16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六)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于8月中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笔试分数统一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含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单独划线),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七)资格复审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按单个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该岗位招募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该岗位招募计划数未达3:1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部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告。
资格复审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2年贵州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国有企业在岗人员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脱贫人口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属易地搬迁人口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生态移民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可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募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募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募资格。
(八)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部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告。面试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行组织实施,全省设9个面试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招募资格。面试成绩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
(九)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60%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十)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和体检要求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公告。体检按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脱贫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2022届毕业生可免收体检费,具体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实施。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如实填写《招募人员审批表》,由报考单位所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考生所在高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对考生的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加盖公章。
(十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募对象,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部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招募录用的,取消录取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取,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取。
(十二)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后,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下发招募录取通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
(十三)空缺职位补充招募
根据今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任务和空缺职位情况,视情况开展空缺职位补充招募工作。具体见补充招募公告。
四、政策保障
参见《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贵州省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黔人社发〔2021〕9号),相关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五、相关提示
(一)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并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募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慎防上当受骗。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服务期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考务工作可能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作出相应调整。请考生密切注意“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rst.guizhou.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和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有关网站公布的招募信息。招募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有关单位研究确定。本《招募公告》解释权属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咨询电话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851)85837274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88129016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28663619
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8)8269185
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33526374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8296125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6)5237723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5)8234360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8260037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9)3912991
附件:
2.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脱贫县(含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xls
3.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贵州省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扶贫办(乡村振兴局)、林业局、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1-2025年实施贵州省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培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的基层人才为根本,以服务基层、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为目的,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为重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加快培养一支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从2021年起至2025年,全省每年招募8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为期两年的“三支一扶”服务。省级按照中央统一安排,合理调整年度招募计划,统筹考虑地方差异、资金状况、工作需要等因素,每年适时下达年度计划招募数到各市(州)。
二、完善选拔招募机制
(一)合理确定招募规模。各地要立足本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当前或未来2-3年内基层服务单位空编空岗情况,逐级开展基层单位岗位需求征集,合理确定年度招募计划。招募计划向乡村振兴夯实基础县(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遵义市务川县、安顺市关岭县、毕节市织金县、铜仁市松桃县等4个已脱贫县)倾斜,向脱贫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用五年时间,为基层输送和培养一批急需紧缺的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着力构建“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
(二)拓展开发服务岗位。继续开发基层教育、卫生、农业、社会保障等服务岗位。加大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等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开发力度。大力开发乡镇(流域)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等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岗位。鼓励探索设置乡村振兴协理员等岗位。各地要统筹考虑其他基层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推动各项目在服务岗位覆盖上优势互补,形成服务基层工作合力。
(三)科学制定招募方案。省级根据当年招募计划统一设置招募条件和制定招募公告,选拔招募程序按照“公开招募、省级统筹、市州组织、县区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各地要科学规范设置选拔招募条件,原则上招募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也可视实际需要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至大专及以上。除支教、支医岗位外,其他岗位原则上不设置专业限制。优先招募脱贫家庭、易地搬迁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拿出一定岗位面向本地户籍(生源)毕业生进行招募。优先招募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考试免收报名费和困难家庭毕业生体检费。
三、强化人员培训培养
(一)提高培训工作质量。深入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加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等重点领域培训,推进岗前、在岗和离岗前培训工作,确保“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5天,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实施,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每年根据中央下达计划举办“三支一扶”计划示范培训班。各地可根据实际,组织“三支一扶”人员开展对口交流、跟班学习、调查研究等活动。强化专业培训,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相关行业人才培训范围。
(二)加强岗位锻炼培养。各地要指导基层服务单位加强“三支一扶”人员的培养和使用,择优选拔“三支一扶”人员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职务。强化岗位锻炼,建立导师培养制,服务期间,服务单位明确专人对“三支一扶”人员实施“一对一”“传帮带”等结对帮扶,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组织交流工作经验。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支医人员,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推动“三支一扶”计划与基层青年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相衔接,对扎根基层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人员在职称评定、人才项目选拔、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优先考虑。
四、健全服务保障政策
(一)落实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要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根据物价、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等动态调整。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年度考核合格的,增发一个月的补贴。每人每年发放500元交通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期满6个月以上的发放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
(二)落实社会保险等待遇。“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各地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便利,参照本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给予相应补助。
(三)强化资金保障。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对招募计划内“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期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省、市、县按照5:3:2的配套资金标准补充中央财政补助专项经费剩余部分。省级财政对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笔试考试及能力提升计划培训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市、县级财政负担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必要的工作经费、困难家庭毕业生体检费以及能力提升计划培训费用不足部分等。地方各级财政要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要求和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经费投入责任,足额安排本级应配套资金。各地要按月足额发放“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
五、加强日常管理服务
(一)严格各项考核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上级部门借用帮助工作。要按照《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发〔2018〕15号)要求,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平时、年度和期满考核工作管理,对承担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可开展专项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特区)参照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模式,结合“三支一扶”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对考核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可参照当地绩效考核实际,给予考核优秀及合格的一定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谈话提醒。
(二)做好人员流动服务。各地要按规定妥善做好“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的户口迁移、人事档案转递、党团关系转接等工作。要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按规定程序及时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加入党组织。对服务期满并已落实接收单位的“三支一扶”人员,要及时将其户口、人事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接收单位;暂未就业的,原则上转回原籍。对服务期间通过正常手续离岗的人员,要及时为其办理上述相关手续。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为符合规定人员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三)完善人员日常管理。各地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关心关爱“三支一扶”人员,定期开展走访、座谈、慰问等活动,听取“三支一扶”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积极为他们在农村基层贡献才智创造条件。要加强全国“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及时做好“三支一扶”人员个人服务信息、考核结果、期满去向等信息的采集、管理、更新工作,推动规范化管理。
六、促进服务期满流动
(一)落实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政策,省、市、县三级机关每年应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10%左右的比例,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聘用后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报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考试。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时,免收困难“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费。
(二)支持继续学习深造。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期满“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各地要依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服务期满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的,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要发挥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熟悉基层的优势,及时将有创业意愿的服务期满人员纳入创业引领行动,鼓励他们立足农村,在促进乡村振兴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领域因地制宜开展创业,对符合条件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落实扶持政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成立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林业局、团省委等十一部门组成的“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能,共同推进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宣传引导,搞好衔接沟通,抓好工作落实。
(二)严格资金管理。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0〕188号)文件要求,做好经费保障和运行管理,加强绩效评价,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把握工作节奏。“三支一扶”工作计划性强,各地要把握工作规律,提前谋划,根据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周密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组织实施。
中 共 贵 州 省 委 组 织 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 州 省 教 育 厅
贵 州 省 财 政 厅
贵 州 省 农 业 农 村 厅
贵 州 省 水 利 厅
贵 州 省 卫 生 健 康委员会
贵 州 省 医 疗 保 障 局
贵 州 省 乡 村 振 兴 局
贵 州 省 林 业 局
共 青 团 贵 州 省 委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水利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乡村振兴局
共青团贵州省委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