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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彩虹街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和社区组织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5 17:03     浏览量:1356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镇(街)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穗字〔2018〕5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建设高素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队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组字〔2018〕35号),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广州市荔湾区彩虹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1名、社区组织员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党建指导员1名、社区组织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党建工作,有一定的党群工作经验、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熟悉文秘工作,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好;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年龄40周岁以下;

(四)党建指导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社区组织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基层党务工作经验人员优先考虑。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职位公布

2022年6月15日起,在广州荔湾网(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caihongjiezzb@sina.com(文件命名格式:党建指导员或社区组织员+姓名)。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应填写《彩虹街道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党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工作证或失业证等有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电子彩照1张。(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资格审核: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将短信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三)笔试

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党务知识、公文写作等。具体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构成

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构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六)体检安排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应在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的将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对象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组织考察

(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

(二)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对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或资格不符合的不予聘用,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广州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

六、工资待遇

按照广州市委组织部、荔湾区委组织部相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三)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彩虹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区监委派出彩虹街道监察组负责监督工作。咨询电话:80500343;监督电话:81639596。

附件:

彩虹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15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彩虹街道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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