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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车辆停放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3 22:39     浏览量:135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南阳市车辆停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6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南阳市公安局所属市车辆停放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南阳市市直全供事业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所属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符合选聘条件均可报名(教师、功能区乡镇所属事业单位除外)。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3.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备公开选聘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和相关任职条件。35周岁以下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要求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尚在事业单位新聘用试用期的;

6.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7.按照有关规定,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一)现场报名

2022年6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12点,下午15:00--18:00,报考者到南阳市车辆停放服务中心(南阳市卧龙区建设中路967号卧龙区消防大队西100米路南)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者无效。

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2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版免冠正面彩色1寸照片4张。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用人单位根据选聘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发放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保持手机畅通,关注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阳市公安局网站所发布信息。

(三)注意事项

拟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岗位选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拟选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比例内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数,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按拟选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选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其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的可在同岗位选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试用与办理人事手续

(一)公示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到选聘单位试用1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人事手续。

(三)办理人事手续

试用期满后,由选聘单位对拟选聘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人事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选聘和试用期间,原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八、其他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选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有关要求。本次公开选聘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均通过南阳市公安局(http://ga.nanyang.gov.cn/)、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ensheju.nanyang.gov.cn)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整个选聘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领取准考证、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咨询电话:0377-61383299

监督电话:0377-63192359

附件: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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