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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5 11:45     浏览量:2026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赣办发〔2011〕8号)、《中共抚州市委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抚发〔2011〕18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市中心城区社区的布局,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社区工作力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了顺利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共19人。

二、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报名资格。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党校学历须发证单位出具有关证明材料),专业不限;

在社区干满2-3届且现仍在社区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1年10月9日上午9:00至10月15日下午17:00。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报名事项及要求:

1.网上注册报名。报名考生登录抚州人才招聘网(https://www.fzrczpw.com),点击“2021年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题”中的报名入口,点选注册账户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完成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若缴费时仅选择报考职位的部分考试科目缴费,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网上报名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规格、清晰度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关于职位代码:网上报名系统中要求考生填写职位代码,本次招考的职位代码为:101001001。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考生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考生报考前要慎重选择,挑选符合自身条件和个人发展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电话附后)。有报考条件款中所列不具备报考资格者,不得报考。对因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协助他人考试,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记录期限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名考生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网上缴费。完成了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考生,等待照片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16日17:00。笔试报名费为50元/科目,共二科,缴费100元,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本次考试缴费采用支付宝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考职位的所有考试科目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2021年10月20日上午9:00至10月22日下午17:00登录抚州人才招聘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工作委托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抚州市区。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参加笔试。

2.笔试总分为200分。笔试科目为 “综合知识”、“公文写作”,两科合为一张试卷;其中:综合知识100分,公文写作100分。笔试内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等基本知识和公文写作。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培训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开考比例(含免笔试人员),削减招聘计划。

5.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优惠加分:退伍军人加3分;中共正式党员加2分;取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2分,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3分;优惠加分不累计,取最高优惠分。

面试。

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1.面试工作统一由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优惠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

3.下列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抚州市中心城区和抚州市各县(区)城关镇城市社区任职满3年以上且考核称职的现任社区书记(主任)。

(2)抚州市中心城区和抚州市各县(区)城关镇城市社区任职满5年的现任社区党员干部。

(3)免笔试人员笔试分数取进入面试全体非免笔试人员分数的平均值。

(4)免笔试人员不挤占非免笔试人员面试比例名额。

4.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具体实施。面试入围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证明、社区工作人员当选证书等工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4张以及《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5.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围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围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和优惠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围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6.面试工作。面试工作由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时间、方式另行通告。

(1)面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方式和主要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

(3)若此次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参照《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操作手册(试行)》(赣人社发〔2010〕6号)要求,“同一职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该职位面试场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面试最后得分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

7.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分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40%+优惠加分+面试成绩×6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1.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生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内容。考察时还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属实。

因考生放弃面试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经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根据本次招聘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服从组织安排到所需社区,与所在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入职后按照劳动合同规定进行管理,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四、职位报酬

按照抚州市委组织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家单位《关于规范市中心城区社区“两委”成员报酬及相关待遇的通知》(抚组字[2019]29号)及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抚府办发〔2021〕3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其他

此次通过笔试面试,但因满额而未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的考生,纳入高新区社区人才储备库,在未来2年内有社区工作人员流失,将在社区人才储备库中经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94-7069199;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0794-7069078。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签写健康申报表(见附件1)。

2、考生必须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

3、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做好个人“疫情防控”。

(1)应试人员必须全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至少提前1小时到考点大门口,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入场时要求出示 “赣通码”“行程码”、测量体温。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应试人员应主动出示考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测量体温登记,核验“赣通码”“行程码”。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确认。

(3)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区域。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全程不得扎堆聚集。

(4)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应试人员如有“赣通码”为黄码、红码,有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拒不戴口罩的,发热且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情形的禁止进入考点,并直接劝离。

(5)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用过的口罩需集中弃置到指定的垃圾桶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做好个人手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用肘护。

(6)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等症状,应立即报告监考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将被迅速转移到临时留观区,进行现场检查、排查。如需到医院进一步检查的,由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进行排查。应试人员对因防控需要而进行的检测、核验应予以配合。由此造成应试人员考试中断或不能进行考试的,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7)、应试人员应按要求集中存放物品和手机,杜绝将个人物品带入座位,防范因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4、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错时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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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康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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