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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桃城区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选聘临床医学类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2 22:17     浏览量:671

为加强卫健系统人才梯队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经上级审批拟向社会公开选聘部分临床医学类人才。为确保本次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选聘、综合评价、全面考察、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量

选聘临床医学类人才57名。各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工作单位义务;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学历学位、年龄条件

(1)衡水市第二、四、五人民医院岗位要求:

学历:临床医学类研究生学历。

学位:硕士学位及以上。

年龄:1987年9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

放宽条件:具有与选聘岗位一致临床医学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临床医学类本科学历,年龄可放宽至1982年9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

(2)衡水市桃城区妇幼保健院岗位要求,属于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的急需人才,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取得执业医师证,要求规培的需取得规培证,1992年9月21日以后出生的;                                                           

②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1982年9月21日以后出生的;

其他条件详见《衡水市桃城区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选聘临床医学类人才岗位表》(附件)。

(三)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机关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受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人员;

(5)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次公开选聘临床医学类人才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关系包括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本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信息发布网址:桃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网址:http://121.17.168.183:81/)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9:00—10月21日16:00。

对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不足2:1的岗位进行核减至符合比例要求。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调剂到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应岗位。

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公告、《衡水市桃城区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选聘临床医学类人才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见附件),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网上报名有关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基础测评:占比50%

通过本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统计测算分值,按百分制折合成绩。

测评要素包括:学历、职称两个考核项目。详见《衡水市桃城区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选聘临床医学类人才基础测评打分表》(附件)。

根据基础测评分数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基础测评分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2: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测评:占比50%

通过结构化面试测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测评要素包括:专业素养、综合分析、逻辑判断、言语沟通、情绪控制、实操能力、仪态仪表等考核项目。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数。

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考生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根据基础测评的分数排名顺序,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考生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

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面试通知单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基础测评分数×50%+面试测评分数×5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择优录取。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负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测评分数高者优先,面试测评分数仍相同,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有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学历高者、职称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政审,根据体检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

(五)考察政审。由区卫健系统负责。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个人档案中存在问题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因考察政审对象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原则同上。

聘用考生在聘用单位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选聘相关工作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选聘人员按报考岗位的单位性质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纳入编制管理,办理录用手续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确定聘用关系,实行契约管理。

六、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衡水市桃城区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选聘临床医学类人才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衡水市桃城区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选聘

临床医学类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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