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章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街道辖区内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和城市管理水平,根据街道工作实际,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年龄:18--40周岁,身高1.65米以上,户籍不限;(三)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学习能力强,吃苦耐劳,团队协作能力强;(四)退伍军人、党员和从事过相关执法或法律工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负责章江街道辖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停车秩序等城市管理方面以及对违法违规建筑的巡查、宣传、劝导、监督等工作;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相关行政执法辅助工作;遇重大活动和整治任务时,服从街道的统一调度。按照《章贡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区财政统一保障,并购买相关保险。本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采取现场直接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到现场填写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联系电话:0797-7329608、0797-7329609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立定跳远。体能测试综合考评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由章江街道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岗位知识和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应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退伍军人和党员优先)。2.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事宜由章江街道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面试成绩依次替补。4.考察由章江街道办事处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者不予录用。本次招聘如出现缺额,则由章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另行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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