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精神,我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4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及岗位
招募人数49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1),具体分配至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如下:
(一)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二)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四)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五)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六)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服从招募单位工作岗位安排,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
1.城乡困难家庭成员;
2.经残疾登记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专业及学历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中心(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
(四)报名材料:
1.《海珠区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募报名表》(见附表2);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大1寸彩色正面照片1张;
5.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人证》;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仍未就业人员的,非广州市的失业登记人员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仍未就业的《就业创业证》;
(4)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广州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不需提供证明材料,非广州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相关证明。
四、优先招募原则
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优先招募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原则为:
(一)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人数小于招募岗位面试人数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笔试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后如有岗位空缺的,由报考该岗位的其他高校毕业生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招募岗位面试人数的,根据困难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有岗位空缺的,组织其他高校毕业生(含未进入面试的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面试。
(三)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弃权或不合格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优先安排同意调剂的困难高校毕业生按照考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不足时则安排其他高校毕业生按照考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五、招募考试
本次招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就业创业政策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aizhu.gov.cn/)进行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等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募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不足1:5比例时,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按招募岗位拟招募人数和考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募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招募
体检合格并通过组织考察的,办理公示手续,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aizhu.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予以录取。用人单位与招募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不再续聘。招募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离职的,可安排递补,岗位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
八、薪酬待遇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参照我区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
九、防疫要求
考生应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本次招募活动。所有人员在进入招募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配合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招募现场。
在招募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上述防疫要求如有变动,按上级最新要求为准。
十、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承诺报名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被招募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试、体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或体检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和地址须真实有效,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募工作有关通知而耽误参加考试、体检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五)招募公告及相关信息可登录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六)本公告由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020-84394556。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