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护农狩猎活动、加强人员安全管理,科学调控野猪种群数量,依法保障林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根据《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丰县护农狩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府办字[2022]118号)文件要求,我县拟组建永丰县护农狩猎队,在本县范围内依法开展护农狩猎活动,现特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若干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本次计划遴选10-20名护农狩猎队员(男性)。
二、遴选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常住地与户籍所在地均在永丰县行政区域内;
(三)年龄为20至60周岁;
(四)身体健康,并具有户外狩猎的身体素质;
(五)具有识别动物能力;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有狩猎兴趣爱好并热心公益事业;
(六)服从县林业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护农狩猎队的管理;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涉黑涉恶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有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病史的;
4.涉黑、涉毒、酗酒、嗜赌以及重大经济纠纷的;
5.身体不适应高强度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检、培训、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1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永丰县林业局四楼森林资源管理股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提交材料: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网上自行下载打印);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联系电话:0796-2511429,联系人:曾先生
(二)资格审查
县林业局对报名材料汇总后,联合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完成后,县林业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将审查合格者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审查不合格和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的,取消资格。
(三)体检
审查合格且经公示无不良反映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定项体检(体检项目、时间、地点由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共同商定),体检费自行承担。体检不适合进行户外狩猎的,取消资格。
(四)培训
体检合格者,参加省野保协会组织的专业培训或请专家进行培训,培训费自行承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录用
培训考核合格者,择优录用,核发狩猎工作证。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和具有狩猎经验者优先录用。
永丰县林业局永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2022年10 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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