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2〕318号)、《成都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成农办〔2022〕10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我市拟招聘5名特聘农技员,建设一支技术水平硬、服务能力强的特聘农技员队伍。
一、特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特聘人数
特聘农技员岗位招聘5名,其中:种植业4名,畜牧业1名。
三、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特聘对象应具备条件
农业乡土专家、农业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等。
(二)申报条件
1.年龄60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热爱农业农村工作,不怕吃苦,善于做群众工作,从事农业农村工作或指导服务产业五年以上;
4.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
5.能及时开展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现场指导等工作;
6.会使用智能手机及电脑,能按要求下载并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
7.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聘范围;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者,不予申报。
(三)岗位条件
1.特聘农技员应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特长。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21日,地点:市农业农村局科技中心,联系电话:028-87119859,联系人:谢老师罗老师
凡有意报名的,下载并填报《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申请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农业农村局科技中心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募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二)技能考核: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人员进行技能考核。
(三)研究公示: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考核结果,对拟招聘的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最终人选,确认我市2022年农技推广特聘服务人员,并颁发特聘证书。
(五)签订协议:市农业农村局与特聘农技员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协议,加强对特聘农技员的绩效考核。
五、特聘农技员主要任务
(一)为我市设施蔬菜、粮食、猕猴桃、畜牧、水产种养植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每月不少于5次,并同步记录在中国农技推广APP工作日志上。
(二)与我市基层农技人员密切配合,适时开展农技培训、指导服务工作。
(三)与2个以上合作社和10个以上示范户结对开展农技服务,指导和服务科技示范户,增强其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积极推广都江堰市农业主推技术及农业“五新”(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机具、新农药或兽药)技术、化肥农药减量技术等。
(五)指导农户科学施肥、科学用药。
(六)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
(七)下载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并按要求上报完善相关信息。
(八)完成上级部门要求的其他工作。
六、聘用期限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特聘农技员招募、使用和管理,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聘用期间以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增加农民收入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并扣除相应的技术服务补贴费用,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用。
七、服务报酬
特聘农技员不享受在编农技人员福利待遇,特聘农技员的服务报酬从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中支出。聘用期满考核为优秀的每人服务补贴1.5万元,考核为优良的每人服务补贴1.4万元,考核为合格的每人服务补贴1.2万元,考核为不合格的不予补贴。
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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