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从服务于我县“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中招聘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6名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参加东光县“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
4.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含试用期人员);
2.曾参加东光县“三支一扶”计划,自沧人社字〔2020〕97号文件出台(2020年7月22日)后,在编在职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4.正在接受有关机关立案审查、立案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0月19日起通过东光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需提供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东光县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名表》(附件2)一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2.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1日。
3.报名地点: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8室。
(三) 考核考察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进入考察人员的证件材料、个人档案、有无犯罪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被考察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定岗
结合我县乡镇事业单位空编情况,对“三支一扶”服务期间所在的乡镇进行定岗,服务期间的乡镇即为拟聘的单位。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东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遇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十、有关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以后不再安置;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疫情防控时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人员要做好自身疫情预防工作。同时,根据防控实际情况,招聘工作可能出现调整。请考生时刻保持电话通畅,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317-7727277
东光县“三支一扶”志愿者专项招聘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