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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和文明实践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3 9:49     浏览量:569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和文明实践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全市共公开招聘人员18名,其中社区工作者4名,文明实践员14名,按需分配到村(社区)工作。
三、工资待遇
实行“基本报酬+绩效报酬+规范津补贴”,比照我市村(社区)委员待遇执行。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密切联系群众。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村(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村(社区)基层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户籍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共青城市所辖乡镇(街道)户籍或本人在共青城市居住1年以上[由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出具证明]。
4.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6.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过处分期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道德败坏,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因违纪违法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阻碍重大项目建设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的,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以及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
7.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8.有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不能或不宜聘用为社区工作者和文明实践员的。
(三)加分项
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取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的,可在笔试加2分。
加分坚持自愿原则,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于报名时一并提交,报名截止不再受理。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按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提交报名资料、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的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资料。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共青城市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将报名表、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2寸蓝底电子照片、报名表电子版打包,命名为“××考生+社区工作者”或“××考生+文明实践员”,发送至邮箱gqcsrcfzjt@163.com。命名格式错误、标注不清、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1日9:00—11月4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确认。工作人员将以电子邮件回复的形式进行报名确认,未收到回复确认的,请在2022年11月5日17:00前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92-4342822(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在市人才发展集团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共青城人才发展集团公众号信息。
(二)笔试(总分100分)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以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为主要内容,考试地点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总分100分)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社区工作者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文明实践员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通告及面试名单通过共青城人才发展集团公众号发布。
(四)资格审查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考生面试成绩高的列入资格审查对象。当面试考生人数出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本考场面试平均分。
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政法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递补。
(五)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和程序体检,体检费自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共青城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到岗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社区工作者试用期满经所在乡镇(街道)考核,文明实践员试用期满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共同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
1.报考者应严格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2.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对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共青城市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

工作者和文明实践员领导小组
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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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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