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21〕27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激励保障机制,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3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在抢险救灾、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重大任务中业绩特别突出的,经镇(街道)党(工)委审核通过,女性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196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6年以上或累计任职9年以上〔含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职年限〕,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下午5点。具体方式如下:
1.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向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镇(街道)党(工)委负责接收报名资料,并对报名资格(年龄、学历、业绩,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核报告。资格初审合格后,由区委组织部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如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立即取消其参加招聘资格。
3.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将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面试结束后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笔试及加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基层工作能力实务等,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加分项:
为激励广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争先创优意识,对其书记(主任)任期内个人(集体)获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中分别加分(区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但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5分。所有获得的荣誉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当日。对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及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gang.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确定为递补对象。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招聘计划与拟招聘人选1:1比例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ga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聘用和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任、落编手续。专项招聘的相关人员受聘后,原则上继续在所属镇(街道)下辖村(社区)任职至少5年,除因换届、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以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六、其他事宜
1.招聘人员不设具体岗位,结合实际需要,确定具体工作地点岗位。
2.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gang.gov.cn/)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各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招聘资格。
4.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省、市、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
6.本次招聘工作由大庆市红岗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9-279928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00。
中共大庆市红岗区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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