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着力缓解镇(乡)植保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村植保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开展威远县乡村植保员选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拟在全县14个镇,每个镇公开选聘1名乡村植保员,共计14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长期县内居住的人员(不限籍贯、性别),非国家公职人员(含国家公职退休人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55周岁以下。
(二)选聘条件
参加选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配合工作积极,在当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3.身体条件能胜任田间农作物病虫害调查及岗位职责相关工作。
4.具有丰富的种植业生产实践经验、有较高的技术专长,目前正在乡镇从事种植业生产技术推广人员(非在编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农资经销商的技术骨干,持有植保(或农学)专业学习、培训证书的优先考虑。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聘:
(1)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国家公职人员(含国家公职退休人员);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选聘方式
1.采取由镇推荐1名,由公司组织人员对各镇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理论考试。
2.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个人征信记录、有无违法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现场提交申请表2份。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后,同服务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3、考试考核。服务公司对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统一进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知识理论考试,内容为常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调查、识别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选聘人员。按照综合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县农业农村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反映不属实的,按规定签订服务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服务报酬以及奖惩措施等。
四、岗位职责
1.作为病虫情报侦察兵,按照县农业农村局确定的监测对象,公司组织乡村植保员调查病虫害发生情况,每周调查不少于1次,每次调查点数不低于5个,记录成册并及时上报;
2.作为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员,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每月宣传不少于1次;
3.作为病虫防治技术指导员,在服务区域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关键期,指导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开展病虫防治工作,做到重发田块指导防治全覆盖,带动所在区域大面积防治工作开展;
4.作为农药使用情况调查员,调查汇总服务区域农药使用情况并及时上报,每月调查户数不低于15户;
五、聘期及待遇
乡村植保员聘用不受“一年一聘”原则限制,但服务协议原则上期限为一年,对聘用的乡村植保员予以补助。乡村植保员不列入县农业农村局编制人员管理,不享受在编在岗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六、考核管理
服务期内,根据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乡村植保员服务效果进行考核,相关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和绩效补助发放依据。考核合格以上的,优先续聘;对考核不合格或出现省级管理办法规定应予以解聘情形的,予以解聘,出现空缺根据情况递补也可再次组织选聘。
联系人:蔡先生,电话号码:18123383908。
四川英沃康农业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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