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莱阳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开发区用人机制改革,优化人岗配置,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莱阳经济开发区针对现有空缺岗位,拟面向莱阳市在编在岗行政、事业人员开展新一轮公开竞聘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设置及数量
本次共设置竞聘岗位19个。(见附件1)
二、竞聘原则
1.人尽其才、竞争择优原则。引入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打破身份、资历等限制,推行全员竞聘、择优上岗的办法,形成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充满激情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竞聘岗位、人员数量、聘用资格和竞聘条件等全面公开,并依据严谨、客观的竞聘程序、竞聘方式和评分标准实施。
3.注重实绩、德才兼备原则。竞聘过程做到深入了解、全面考核、认真比较,注重竞聘人员工作实绩和干部群众的认可度,以德为先,择优聘用。
4.人随岗走、薪随岗变原则。竞聘工作完成后,所有人员按新聘岗位执行相应薪酬。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的莱阳市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专业岗位根据需要可适当放宽。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应聘:
1.人员在试用期内的;
2.录聘时明确规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
4.受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工作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本人现场报名、现场确认、集中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可以报2个岗位,分第一志愿岗位和第二志愿岗位。第一志愿岗位被录取的,不再参加第二志愿岗位面试。第一志愿岗位未被录取的,如第二志愿岗位和第一志愿岗位属于同一部门岗位,第一志愿岗位面试成绩作为第二志愿岗位面试成绩,不再参加第二志愿岗位面试;如第二志愿岗位和第一志愿岗位不属于同一部门岗位,应参加第二志愿岗位面试,重新统计第二志愿岗位面试成绩。
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规定核减相应岗位竞聘计划。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个工作日,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 )—11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莱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21办公室。
(三)具体要求
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和监督
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派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市纪委监委派员全程监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竞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面试工作
面试分部门、分岗位进行,计划报名结束一周内完成面试聘用工作。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以开发区5个工作部为单位,立足于各部门工作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的分别设计面试试卷,同一部门内竞聘不同职级的人员均采用同一套试卷。每套试卷分为A卷和B卷,在每个部门面试开始前,由市纪委监委派出的监督人员随机抽取一卷作为相应部门的面试试卷。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时间包含审题思考和答题,可以提前结束,不得延时。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阳市政府网站)。
六、拟聘人员确定和考察
(一)拟聘人员名单确定
1.根据岗位需求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2.若竞聘同一岗位、成绩高于60分(含)的考生人数低于该岗位需求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相应岗位的拟聘人员名单。
3.同一岗位在考生成绩相同影响拟聘人员名单确定时,以考生现有岗位等级高者为拟聘人员;若现有岗位等级相同,以学历高者为拟聘人员;若学历相同,以有在相应岗位工作经历者为拟聘人员。
(二)拟聘人员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竞聘岗位的要求,对拟聘任人员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公示聘用
各岗位拟聘人选考察合格后,对最终竞聘结果在莱阳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问题的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一个聘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表现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开发区管委会对聘用人员每年进行岗位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实行末位淘汰机制。
八、工资待遇
根据《中共莱阳市委、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的意见(试行)》(莱发〔2018〕23号)、《莱阳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莱阳经济开发区薪酬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执行,健全薪酬制度,释放改革创新活力,促进开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市纪委监委对竞聘工作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十、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竞聘公告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莱阳市委组织部、莱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7616027626
举报电话:0535-3365003
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莱阳市政府网
附件1:开发区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2:招聘岗位和任职资格条件
附件3:竞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4:诚信承诺书
莱阳市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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