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县事业单位空编情况和工作需要,为保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促进事业单位人员合理流动,拟在全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公开选聘11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岗位和数量
东阿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镇街工作人员、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教育和卫生系统)。选聘岗位和数量见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日之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见岗位表;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一)未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推荐的;
(二)尚在试用期内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档案审核有问题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东阿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217房间
(三)报名人员须提交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6张(要求:背胶相纸,正面下缘打印标注姓名)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用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
1、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毕业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单位同意报考和工作经历证明;
6、参加工作的原始编制和就业手续(验原件留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本次选聘采用面试加考察的方式。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比例达不到1:1的选聘岗位,采用直接考察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选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评价。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同一选聘岗位选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公示
(一)考察。根据选聘岗位和应聘人员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示聘用。考试、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在东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时间到选聘单位报到。
在选聘过程中,因各种情况造成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
应聘人员和参加选聘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聘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监督电话:0635-3289217(县委组织部)
0635-3289052(县委编办)
0635-3289054(县人社局)
中共东阿县委组织部
中共东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