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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4 17:15     浏览量:509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强化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效能,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共77人。其中:社区工作者7人,按笔试、面试总成绩前7名(含)录取为城市社区“两委”成员(按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程序选举产生)岗位。专职网格员招聘计划数70名。

二、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报名资格

1.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0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户籍条件:①具有东乡行政区划(含岗上积镇和红亮垦殖场)内户籍,户口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1日前。

②户籍不在东乡区辖区内户籍的,但在东乡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在2021年10月1日以前居住至今,提供社保、个税缴纳证明、不动产登记 、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缴纳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③户籍和居住地不在东乡区辖区内户籍的, 但在东乡区城市社区工作满一年的(在2021年10月1日以前在社区工作至今)。

3.学历条件:考生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时间在2022年10月1日之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2年10月1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以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东乡发布”、“东乡组工微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6日9:30至2022年11月9日16:00止,缴费截止时间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据实填写表格,在网上资格预审通过后,在线缴纳考试费(100元/人),缴费人数为最终报名人数。

3.报名网址:

https://www.ncrczpw.com/kaoshi/71.html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1月10日14:30至2022年11月12日9:00止。

(三)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原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由第三方命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基本综合应用能力等(分值占60%);普通公文写作(分值占20%),国内时事政治(分值占20%),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②报名考生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笔试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不足,则按比例调减招聘人数,调减计划数将在网上公布。

③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④笔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⑤笔试加分:中共正式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退伍军人加1分;取得全国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优惠加分可累计,最高加3分。

2.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面试主要内容和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

1.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综合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政治面貌(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若学历层次、政治面貌条件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抚州市东乡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2.正式聘用的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城市社区管理机构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由区城市社区管理机构根据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到孝岗镇、金峰街道所属的城市社区担任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考核由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报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用工单位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试用期间基本薪酬参照城市社区一般干部薪酬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薪酬参照区城市社区一般干部标准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五、疫情防控

1.签订个人健康承诺书;

2.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隐瞒、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考试。

2.招聘过程中存在其他疑难问题由抚州市东乡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第三方进行研究处理。

3.此次通过笔试面试,将因满额而未录用为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前40名考生纳入东乡区社区人才储备库,在未来2年内有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流失,将在社区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录对象,经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录用为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

4.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抚州市东乡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0794-4220335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0791-86691206、83808921

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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