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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5 16:45     浏览量:739

为加强吉木萨尔镇社区人员力量,根据《昌吉州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吉木萨尔镇各社区用人需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2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及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由吉木萨尔镇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户籍、民族、专业不限、性别不限;

2、有驾驶证及驾驶机动车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及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

8、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的员额控制岗及其他编制外聘用人员;

9、后期拟招聘社区工作者从本次参加考试人员中根据分数高低依次进行补录;

10、符合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次公开选聘中要求的户籍、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的,均截止2022年10月29日。每个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3、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5、在此前公开招考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6、在吉木萨尔县服务期未满被辞退的“到村工作大学生”、“三支一扶”大学生等聘用人员;

7、在吉木萨尔县服务期未满的“到村工作大学生”及“三支一扶”大学生;

8、在吉木萨尔县担任社区工作者期间辞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0日- 11月5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11月8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3、笔试时间:2022年11月9日上午10:30-12:30

本次招聘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将通过吉木萨尔县政府网(www.jmser.gov.cn)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五、招聘工作程序

此次社区工作者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考察、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方式、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吉木萨尔镇党建办

2、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吉木萨尔镇2022年编外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2)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

(二)领取准考证地点:吉木萨尔镇党建办

(三)组织笔试、公布成绩

笔试由镇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70分、综合写作30分。笔试成绩由镇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笔试结束后在县政府网站发布。

参加笔试的考生到达笔试考点后,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绿码认证,缺少证件不得进入考场。

(四)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镇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组织考生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放弃体检的由本人提交书面放弃说明。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考核如出现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核。考核期间,招聘单位不得增加任何形式的测试、考试环节。

(六)公示

由镇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过县政府网站,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个人档案,管理其人事组织关系。

(八)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被聘用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1个月,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关于补录。后期社区工作者出现岗位空缺时,可从本次参加考试人员中根据分数高低依次进行补录。

六、纪律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镇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招聘各项工作。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镇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镇纪检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考生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的,取消参加招聘考试资格。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镇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吉木萨尔县政府网站,发布通知进行变更,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招考工作相关事宜均由镇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均通过吉木萨尔县政府网发布。

咨询电话:0994-6922019

监督电话:0994-6922149

吉木萨尔镇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社区工作者招聘职位表

2、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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