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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民政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发布时间:2023-04-01 19:15     浏览量:911

为进一步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00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喀什市招聘社区工作者300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喀什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83年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7.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年龄、学历达标,已在社区从事党建、基层治理等工作的人员优先。

8.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

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现服役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名时需携带《喀什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以上报名所需材料需考生自带牛皮档案袋存放)

(二)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至5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地点:喀什市民政局(恰萨街道塔里木社区人民东路336号建委办公楼13楼)。

(四)资格审查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喀什市民政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喀什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审核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四、笔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4月7日(上午10:30-14:00、下午16:00-19:30)期间在喀什市民政局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笔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在喀什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ks.gov.cn/)上。

笔试成绩:在喀什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ks.gov.cn/)上公布。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有关事宜具体详见喀什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xjks.gov.cn/)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将在喀什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ks.gov.cn/)上公布。

六、政审

总成绩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工作由喀什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

七、体检

体检由喀什市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市级以上医院进行,统一组织开展体检,确需复检的统一组织到地区级医院复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喀什市民政局另行通知具体详见喀什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ks.gov.cn/)。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喀什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jks.gov.cn/)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小组根据岗位录取分配至各乡镇、街道,由人社局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薪酬待遇

应发工资:社区工作者一级岗位工资参照村干部副职工资,每月3652.89元。每级递增上一级工资的0.02;薪级工资参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每月335元。从应发工资中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含城职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

咨询电话:0998-2835053

监督电话:0998-283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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