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旗委党校亟需骨干专业教师,优化旗委党校教师队伍结构,保质保量完成全旗干部培训任务,根据《正镶白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在全盟范围内公开考调事业编制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形式
正镶白旗委党校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依照有关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二、考调岗位
公开考调事业编制教师2人(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1.全盟范围内,具有事业身份(除工勤岗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2.自治区直属机关设在盟内的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以报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10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规定,在原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未满试用期)或未满任职试用期的;
5.考调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人事档案重要材料上有涂改、造假或“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存在重大疑问未查实确认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本次考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及确定拟考调人选、公示、体检和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考调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同意推荐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19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正镶白旗委员会党校公开考调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旗县市(区)报名人员将《报名表》(一式三份)报现工作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盟直单位报名人员将《报名表》(一式三份)报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的大专及以上学习经历,包含起始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需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经历:填写本人正式列编以来的工作经历,包含起始年月、工作单位名称、所聘任职务(职称)等。
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及资格审查材料扫面件(所有材料扫描到一个PDF文件里)于2022年11月19日下午17点30分前发送到指定邮箱(bqgkkd@163.com)。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或聘用文件);
(4)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6)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
复印件须由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或盟直单位党委(党组)盖章。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开考调公告,所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作出承诺,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调资格。报名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根据指定邮箱内接收的《报名表》及资格审查材料,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考点设在旗委党校。报名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或护照均可)、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材料。(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试讲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一并进入考察范围。
(五)考察及确定拟考调人选。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考察对象进行面谈等方式,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并严格审查干部人事档案。考察结束后,领导小组综合试讲和考察结果,按照公开考调岗位数择优确定拟考调人选,报书记专题会研究确定最终人选。(试讲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考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六)公示、体检和办理手续。拟考调人员名单统一在旗宣传平台、旗政务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由领导小组指定医疗机构开展体检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者与医生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向领导小组提出。对于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考调资格。
上述环节完成后,领导小组将考察结果报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旗委编办、旗人社局依据考调结果办理人事及列编手续。
五、政策待遇
(一)任职使用。对工作表现突出且符合任职条件的考调人员,在干部人事调整时将优先提拔使用。
(二)职称评聘。考调人员在旗委党校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聘用时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三)工资待遇。考调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调动人员确定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内人发〔2007〕124号)规定执行。讲课费按照党校管理办法执行。
(四)户口迁移。选择在我旗落户的考调人员,经本人申请,旗委党校协调帮助在我旗为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迁移户口。
(五)配偶就业。考调人员配偶有行政事业正式列编工作的,可随调动至旗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
(六)子女入学。考调人员子女如需在我旗入学的,可在我旗公立中小学或幼儿园择优选校、入学、分班。
六、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考调工作,由旗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考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在本次考调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七、其他事宜
(一)人员递补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查有问题、个人自愿放弃考调资格或受非可控因素影响无法考调,造成考调岗位空缺时,领导小组将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员中择优确定递补人员。
(二)在对拟考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期间,拟考调人员主动放弃考调资格导致影响考调工作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旗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次公开考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479-652191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中共正镶白旗委员会组织部 正镶白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