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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梁园区委择优选拔乡镇年轻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7 22:54     浏览量:760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年轻干部选拔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同意,面向全区择优选拔一批乡镇年轻领导干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拔职数

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8人(兼任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

二、选拔范围

本次选拔范围为梁园区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医院除外)在编在岗干部。

三、资格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现任副科级干部或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现任一级科员或九级职员及相当职务层次3年以上的;第一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且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年龄在32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35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2003年10月15日之后参加工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需是经过公开招录的。2007年5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是经过公开招聘的;

(5)上一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节的。

四、选拔程序

择优选拔工作按照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决定任用和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

在梁园网发布公告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

(二)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报名地点设在梁园区委组织部(区行政中心东311房间)。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3日17点前。

2.报名人员需填写打印《梁园区委择优选拔乡镇年轻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以下统称《登记表》,见附件1)和《梁园区委择优选拔乡镇年轻领导干部报考承诺书》(以下统称《承诺书》,见附件2),《登记表》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考人员携带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2份),《登记表》、《承诺书》(2份),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寸、4张),不是在梁园区考录的人员,需提供本人考录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区委择优选拔乡镇年轻领导干部领导小组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任职资格、在编在岗等情况,并征求纪检监察、综治、信访、卫健等部门意见。初步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条件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由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立案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素质。报名人数与拟选拔人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选拔人数。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根据拟选拔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3.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确定排序。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与选拔人数的比例为1:1。若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及书面征求意见、查阅相关材料、实地查看、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七)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区委择优选拔乡镇年轻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选拔人选数量等额提出初步人选,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八)公示

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任职的,履行相关任职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择优选拔工作在区委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成立梁园区委择优选拔乡镇年轻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长远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杨振强,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叶先江、区委编办主任张慧、区人社局局长宋兰英、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局长何广民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叶先江任办公室主任。

(二)精心组织实施。择优选拔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干部踊跃报名。

(三)实施全程监督。择优选拔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要按规定公开公示有关情况,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和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确保择优选拔工作风清气正。

(四)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择优选拔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区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视人才、广纳人才的胸怀,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广大干部积极参与择优选拔工作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委择优选拔乡镇年轻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0-2276963

监督电话:0370-2276799

举报电话:0370-12380


梁园区委择优选拔乡镇年轻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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