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阳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增强高新区社区工作力量,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服务能力,结合工作实际,经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保障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共2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资格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有高新区社区工作经验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有高新区社区工作经验者,学历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往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31日,学历证书需在学信网上可查询到;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软件的使用;
4.同等条件下,应届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部门联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衡阳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hygx.hengyang.gov.cn/)公示,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一)公告
在衡阳高新区门户网站统一发布。发布时间为11月17日—11月22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衡阳高新区管委会五号楼会议室(衡阳市解放大道11号)
3.报名及资格初审事项:报名时,报考者本人需携带证明报名资格条件的以下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
①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④学历学籍资料: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⑤条件放宽者提供高新区社区工作证明(街道、社区负责人签字盖章)。
4.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不配合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最低比例为1:3。如达不到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报名人数的三分之一核减招聘计划开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社区工作专业知识、时事政治及基础公文写作,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可登陆高新区门户网站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四)部门联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1.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部门联审人选,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部门联审人数比例为1:2,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如出现放弃联审资格情形,按照笔试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 部门联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部门联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按照笔试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进入面试(考分出现多名并列者均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三天前提出不能参加面试,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因考生个人原因,面试当天不能参加而造成面试人员未达规定人数的,面试照常进行,不再递补)。
(五)成绩合成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后,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
1.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参加体检人员按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自行放弃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的,取消考察资格。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未参加面试者不列为递补对象)。
4.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相关规定执行。
5.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如被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者弃权导致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
(八)公示及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后放弃的,名额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提交招聘领导领导小组审定。
(九)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组织工作局、社会事务局根据街道社区工作实际,进行社区分配。拟聘用人员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后,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按《衡阳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请各位考生按照衡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精神和参加笔试面试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招聘工作时,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方案由高新区组织工作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高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0734-8868282(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政策咨询:0734-8576216(高新区组织工作局)
监督举报:0734-8833085(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
衡阳高新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7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