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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炎陵县霞阳镇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3 21:53     浏览量:1024

为加强我县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满足城市社区人才需求,根据《中共炎陵县委组织部 炎陵县民政局关于印发〈炎陵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炎组通〔2020〕24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8名。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附表。

四、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nyanling.gov.cn/)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招聘工作各环节信息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查阅。

五、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4月17日上午8:00至4月21日上午12:00,在此期间可通过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rsks.hnyanling.gov.cn)完成报名。

3.网上资格初审时间:4月17日上午8︰00至4月21日下午18:00,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炎陵县霞阳镇人民政府负责。

4.打印准考证时间: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均需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取消应聘资格。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符合岗位要求(18-40周岁,即1982年4月3日至2005年4月3日期间出生)。

3.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以户口簿为准,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具有该岗位规定的行政区域内的户口。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完整填写报名内容和上传近期证件照片、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报考时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对报考岗位的工作职责、所在区域等作适当了解,慎重、理性报考。

5.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证明和资料信息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网上资格初审。炎陵县霞阳镇人民政府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炎陵县霞阳镇人民政府负责。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不足1:3比例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主要内容:资格复审主要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等。考生须携带上述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考生放弃时,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同时递补。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又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岗位。

(二)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已打印准考证人员均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视为放弃。

1.笔试

⑴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写作

⑵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上通知。

2.面试

⑴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⑵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⑶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所有岗位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⑴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入围,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环节,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⑵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另增加吸毒项目检测,体检费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炎陵县霞阳镇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还将参照社区“两委”成员“十不选”标准,联合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三)递补: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接到举报电话或材料,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上岗手续。按照《炎陵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2500元/月,不发放绩效奖金。试用期满合格的工资待遇按《炎陵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二、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炎陵县霞阳镇党建办:0731-26227501

监督电话:

炎陵县霞阳镇纪检监察办:0731-26227533

附件:2023年炎陵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炎陵县霞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附件:

2023年炎陵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拟聘人数性别要求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年龄政治
面貌
最低
学历
最低
学位
专业其他要求
1霞阳镇社区综合岗位6不限40周岁及以下不限大专不限不限具有炎陵县户籍0731-26227501
2霞阳镇社区党务工作者2不限40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大专不限不限具有炎陵县户籍0731-26227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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