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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区面向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社区工作者招聘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1 21:09     浏览量:788

为进一步激发基层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热情,激励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人员,根据中央关于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街道干部力度有关要求,依据《中共大庆市委办公室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庆办发〔202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社区工作者招聘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

一、招聘计划

招聘镇(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人。

二、招聘对象

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各街道直辖的94个社区现职在岗社区工作者(城镇社区的专职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以及在社区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由街道(乡镇)统一管理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社区正职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21日之后出生,含当日);任职期间曾获市级及以上“两优一先”表彰、党委政府直接颁发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等荣誉,可以放宽年龄至50周岁(1971年11月21日之后出生,含当日);其他社区工作者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21日之后出生,含当日);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社区工作者连续任职或聘用6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一筛双考”(即镇(街道)党(工)委筛选+笔试、面试)的形式,具体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镇(街道)党(工)委筛选、笔试与面试、考核与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社区工作者可在2022年11月30日9:00至2022年12月6日16:00期间向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让胡路区面向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社区工作者招聘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保管报到证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6)保管档案证明(档案存放在黑龙江省各地人才部门的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龙江人才”,点击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我要办→出具证明,提交审核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

(7)与街道(乡镇)签订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8)镇(街道)党(工)委出具连续任职或聘用6年以上的证明(证明需包含社区工作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及任职起止时间等,由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任、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9)报考要求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

镇、街道党(工)委负责接收报名资料,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由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联合专班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如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镇(街道)党(工)委筛选

突出镇(街道)党(工)委把关定向作用,镇(街道)党(工)委要根据复审通过的社区工作者总体表现,尤其在核酸检测、疫苗接种、排查管控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作用发挥突出、敢于担当作为、善于攻坚啃硬、落实上级决策彻底、善于做好群众工作的,由镇(街道)党(工)委总体考量,按照30%的比例(如遇小数可进位筛选),筛选出优秀社区工作者,以党(工)委正式呈文的形式上报,被筛选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为突出岗责匹配、鼓励担当导向,实行岗位加分制,对现任的社区正职加10分、社区副职加5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让胡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rhl.gov.cn/)面向社会公示。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通过复审的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笔试与面试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满分100分,重点测试基层党建、基层治理、疫情防控等相关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能力,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和有关要求,请随时关注让胡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rhl.gov.cn/)通知公告。

3. 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计算时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对拟聘用人员所在的单位、社区、家庭进行调查了解,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比较面试成绩,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对象。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程序办理聘用、落编手续。招聘的相关人员受聘后,原则上继续在所属镇、街道下辖社区任职至少5年,除因换届、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它有关情形以外,不得通过调动、借用等方式离开社区工作岗位,否则视为放弃事业编制。在社区任职期间,定编定岗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有关说明

(一)资格复审

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将初审合格的考生报名资料以每人一个档案袋的形式标明镇(街道)、序号、考生姓名后统一上交至区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上交时间:2022年12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关于年龄、学历、资格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1日(含当日)。

(三)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让胡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rhl.gov.cn/)发布的通知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按照现行防疫要求,考生在参加报名、笔试、面试前,须提交48小时内由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经“龙江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须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体温测量(体温<37.3℃)合格者,方可参加相关考试环节。笔试当天进入考场前须提交《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详见附件2)、准考证、身份证。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入场时须提供发热门诊排除新冠肺炎相关证明;有国内中、高、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由未调整风险区域但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抵返庆人员,以及境外抵返人员未执行完管控政策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其他异常情况,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进行健康评估后,决定是否允许其参加考试。考生进出考点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候考时需佩戴口罩,笔试时全程佩戴口罩,面试时应摘下口罩。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让胡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rhl.gov.cn/)上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人员予以关注。凡有考生不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等情形,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本次招聘由让胡路区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镇、各街道党(工)委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459-6350356

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0459-6352331

附件1:让胡路区面向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社区工作者招聘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让胡路区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

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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