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根据《汉源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决定在我县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工作,面向全县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人员5名,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农技员招募条件及程序
(一)招聘对象
主要从户籍在县域内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技术骨干、农村技术能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土专家、田秀才,农业产业联盟(协会)中招募。
(二)产业方向及招募人数
全县共招募5人,其中蔬菜1人,粮油1人,畜牧1人、花椒1人、果树1人。
(三)招募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2.具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3.遵纪守法,征信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农业技术推广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职责与任务
1.为我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为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
2.配合县、乡农技员开展农技推广服务;
3.宣传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中央、省、市、县相关决定,凝聚民心,引导群众,增强群众发展积极性;
4.承担所在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五)招募程序
1.个人申请,乡(镇)政府初审推荐,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招募考核工作;
2.技能考核:由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技能考核;
3.考核结果公示:县农业农村局技能考核确定人选,并对拟特聘人员在汉源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签订特聘技术服务协议:公示期满,由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农技员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协议,协议期限根据服务对象生产经营时间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六)特聘农技员的管理与考核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和管理。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农户、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是否增产增收,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人数是否达标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优先继续招募。
(七)待遇
特聘农技员补助按照“基础补助+绩效”的特聘费用合计1.5万元/年.人,其中:年基本服务补贴1.2万元,服务期满后支付。年绩效服务补贴0.3万元(依据考评等次分级补贴,其中合格0.1万元、良好0.2万元、优秀0.3万元)。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招募条件和程序
(一)招募对象
主要从户籍在县域内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技术骨干、农村技术能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土专家、田秀才,农业产业联盟(协会)中招募。
(二)产业方向及招募人数
全县共招募2人,开展粮经复合种植、生猪养殖、特色果蔬、花椒种植等主推技术应用示范。
(三)招募条件
参选人员正在从事适宜本地农业发展的技术、品种、发展模式;生产条件较好、有一定规模;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农事生产管理档案完备;热心工作,愿意为农户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指导服务等。无违法和不良征信、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不良记录 。
(四)职责与任务
1.制定主推技术应用示范方案,开展1项以上主推技术应用示范。
2.确定一名以上的农业技术专家负责业务指导工作。
3.示范主体根据农事季节对周边农户开展科技培训、观摩,社会化服务不少于2次/年。
4.及时总结提炼形成简单易懂易操作的主推技术工作规范,并进行推广应用。
(五)资金补助
每个示范主体物化补助1万元。主要用于关键种养环节技术落实物化补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技术培训等有关支出。
(六)示范主体的管理与考核
县农业农村局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对未按方案要求建设、从事主推技术应用示范的通报批评,不予验收和兑付补助资金并取消示范主体资格。
八、报名地点与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2年11月20日。
2.报名地点:汉源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股(县综合服务中心4-3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材料:申报表、个人身份证、征信报告、技能证书、个人情况简介、服务产业情况介绍、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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