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助推新时代现代化强区建设,现就面向全国引进第二批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泰山区概况
泰山区是泰安市委、市政府驻地,是全市政治、经济、科教、文化、旅游中心,总面积336.8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80万,辖5个街道、2个镇,115个村、75个社区,包括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是全省唯一一家拥有两个“国字号”农业园区的县市区。
泰山区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泰山区因泰山而得名,依山而建、山城一体。泰山被誉为“国山”“圣山”,是世界首例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是中华文化的缩影和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富有“泰山安·四海皆安”“国泰民安·稳如泰山”的美好寓意,泰山的世界美誉就是泰山区最大的“金字招牌”。
泰山区区位优越,交通便利。泰山区北依泉城济南,南临孔子故里曲阜,处于长三角经济圈和京津冀经济圈的中间地带,境内路网密集、交通便利,京沪铁路、京沪高铁纵贯南北,京沪、京台、济泰、青兰等高速公路纵横交错,是华东地区重要的人流、物流集散地。
泰山区人才聚集,科教发达。泰安是山东省三大科技教育中心之一,全市最优的科教资源都在泰山区,拥有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等高校及众多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能力居全市首位,校城融合持续深化,创新载体不断壮大,现有国家级科研平台7个、省级60个,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工业大奖等重量级荣誉近200项。
泰山区产业完备,发展活跃。以数字经济为引擎,以纺织服装、食品、高端装备制造为主导的“3+1”产业布局日益完备,一批近百亿级的产业集群逐步建成,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3家。
泰山区宜居宜业,文明和谐。泰山区北依泰山,南濒大汶河,生态环境优良,林木覆盖率47%,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康养宜居优势明显。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政务服务满意率达到92.94%,居全市第一,是中国最具安全感百佳县市。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泰山区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育系统、卫健系统人员,以及我省以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并符合以下范围之一:
A类: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B类: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原“211”“985”高校、世界排名TOP200高校(近三年QS、THE、U.S.News、ARWU世界大学排名)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人员。
C类: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人员。
D类: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且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累计2次“优秀”或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累计3次“优秀”的人员。
E类: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且现在主要经济部门业务科室工作满2年以上、近5年至少一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
以上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3、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时间以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为准),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4、2007年以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为通过公开招录、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方式取得编制。
5、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须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须自愿转为事业编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人员不得报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人才32名。具体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及咨询电话详见《2022年泰山区面向全国引进第二批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岗位汇总表》中的具体要求由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网上报名期间,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审核认定。
四、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等流程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注意事项,通过网上报名平台上传有关信息和资料。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面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9:00至12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2月5日11:00至12月12日16:00
报名人员登陆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引才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查询。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2年12月5日11:00至12月12日16:00
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结果,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审核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审核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引进条件的最终依据。政审考察时与网上审核结果不一致的,以政审考察结果为准。引才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12月11日16:00后,单位尚未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建议报名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报名人员可在12月5日11:00至12月12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人员对报名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2月12日16:00前向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审核结果无异议。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的报名信息,供政审考察时参考。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不符合引进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扫描件。
3、《同意报名介绍信》扫描件(附件2),对报名时出具《同意报名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引才单位同意,可在体检阶段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
4、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扫描件。E类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信》扫描件(附件3)。
报名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名。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笔试环节。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工作安排,面试采取现场或网上视频方式进行。具体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根据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同一岗位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报名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引才单位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等额组织。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一)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名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名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并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综合以上情况,考察小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详细地评价考察对象,作出依据充分、合理合法的书面考察结论,并提出是否引进的建议。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才,并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调动聘用手续。新聘用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新聘用人才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引进服务期
引进人才在泰山区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九、引进政策
(一)岗位管理。引进人才为科级干部的,保留原职级待遇,一年后根据工作实绩和岗位空缺情况安排领导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缺的,首次聘用时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聘在相应岗位。
(二)生活补贴。在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的基础上,发放生活补贴,其中博士每月5000元,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人员和硕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其他人员每月1000元,连补3年。
(三)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泰安市区内没有房产的,可申请入住泰山区人才公寓,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70%的标准收取租金。
(四)购房补助。引进后5年内在泰山区购买首套住房的,按照博士15万元,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人员和硕士研究生8万元,其他人员5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购房补助。
(五)子女就学。引进人才子女申请在我区公办幼儿园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按照就近原则给予安排。
十、其他事宜
本次人才引进报名及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名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可对其做出取消本次引进资格的处理。对违反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报名人员,纳入诚信档案库。本次人才引进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引才监督电话:0538—6261318
引才单位咨询服务电话:见《岗位汇总表》
咨询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泰安市泰山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