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中共抚顺市委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新全市各级各类开发区体制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抚委发〔2020〕13号),持续深入推进抚顺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经抚顺高新区用人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施第二轮全员竞聘,现将报名竞聘部门正职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忠诚担当、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竞聘岗位和聘任年限
(一)竞聘岗位
根据抚顺高新区工作实际需要,设置部门正职岗位10个。
(二)岗位职责
详见附件1
(三)聘任年限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聘任期三年。
三、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除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高新区各部门现有在编和在岗工作人员;
2.东洲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各乡镇街道在编干部身份工作人员。
(二)具体条件
高新区各部门员额总控正职和副职,或东洲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乡街实职正科、副科(2年以上)岗位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胜任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素养,且能干满三年聘期。
竞聘党群工作部部长岗位的报名人员应为中共党员。
四、竞聘程序
竞聘工作由抚顺高新区用人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主持,委托第三方具体操作实施。
(一)公示
发布平台: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sdz.gov.cn/)
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fsgxq.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和廉政核查
1.报名地点
高新区用人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新区党群工作部724房间)。
2.报名方式
由本人自愿报名,拟参加竞聘的人员需填报《岗位竞聘承诺书》(附件2)和《岗位竞聘报名表》(附件3)。并到高新区用人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8--29日工作时间,截止29日16:30。
4.报名所需资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②《岗位竞聘承诺书》一份;③《岗位竞聘报名表》一式三份;④其他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和廉政核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东洲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由区纪委监委提供书面廉政情况说明。
6.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竞聘的人员应慎重选择岗位,每名报名者只能竞聘1个岗位,报名时需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名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者选择竞聘岗位时应遵守亲属回避制度。
(三)确定应聘人选
结合报名及资格审查和廉政核查情况,由抚顺高新区用人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岗位应聘人选。
(四)确定人选及拟聘用人员公示
采取张贴名单和网站公告方式,确定人选公示2天;竞聘后拟聘任人员公示3天,确保公示范围和知晓率。
(五)公开竞聘
1.成立评审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此次竞聘的各项成绩评定工作。
2.竞聘方式与评定办法。采取竞聘演讲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竞聘演讲时间为5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评审委员会各位专家评委将根据竞聘者的现场表现进行打分,总分为100分,演讲和面试权重占比为4:6,核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总成绩相同,则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将再次进行加试确定人选。
4.竞聘环节说明
竞聘演讲
要求竞聘者结合竞聘岗位阐述自身所具备的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竞聘该岗位的优势与想法以及如被录用后所能完成的工作业绩、指标和努力方向等,主要考核竞聘者胜任能力及举止仪表、思维逻辑和语言表达能力。
结构性面试
竞聘者要根据评委给出的题干在通过规定时间的准备后进行观点阐述及作答,主要考核竞聘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现场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专业技术能力等。
5.其他要求
报名者要根据竞聘流程及时关注竞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公示、发布与通知,并做好相关准备。
竞聘工作过程中,所有涉及人员均须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配合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确定人选因不可预见情况或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如期参加竞聘的,另行安排竞聘工作,保障其应聘权利。
(六)聘期和待遇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高新区管委会将与聘任人员签订聘书,聘期三年。聘期待遇按高新区绩效薪酬制度执行。
竞聘工作咨询电话:024-54164987;15641380155;竞聘工作设置纪律监督举报电话:024-54172005(公示期工作时间)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抚顺高新区用人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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