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基层社区工作力量,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根据《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现将招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招考116人,共2类岗位:A类岗位面向社会招考62人,B类岗位面向本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之日起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考54人。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各街道需求人数详见《济南高新区社区工作者招考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岗位报名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志愿从事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A类岗位要求具有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常住户籍,以户口簿为准;B类岗位不限制户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5.A类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B类岗位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不得报考的几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其他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形式组织的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4.有市、区及各街道关于做好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各种不得、不宜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5.现任社区“两委”专职成员不得报考。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卡(简称“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扫描场所码、出示行程码及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和面试。(非疫情重点地区入济返济人员,入济后前3天不能参加)。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在网上进行。通过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招考公告。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本次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9:00至2022年12月3日17:00。
查询时间:2022年12月2日9:00至2022年12月4日17:00。
缴费时间:2022年12月2日12:00至2022年12月5日17:00。
报名链接:http://ideal.51job.com/jngwh2022/
(二)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系统平台,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选择预报考街道,准确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报名成功后岗位志愿不可修改。报考人员对网上所填报信息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网上初审。招考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考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人,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缴费后不予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且缴费成功考生,在个人报名时预留邮箱查收笔试准考证等有关信息并自行打印,同时签署《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从事社区工作应具备的基本业务知识。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一)笔试
1.笔试方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为原始笔试成绩与笔试加分之和,其中笔试加分以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申请加分项计算。
2.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加分条件。为进一步改善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提高社区专业化程度和服务能力,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本次考试笔试加分采用考生承诺制,考生网上报名前自行核实核准加分条件,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报申请加分项。考生报名成功即视为承诺所申请加分项属实,根据其申请加分项进行笔试成绩加分。加分以最高加分项为准,不累计计算;加分名单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政府网站公示。
(二)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并按总招考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高新管委会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资格审查。对参加考试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在招考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公告及岗位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法提供网上申报的加分材料或提交的加分材料与申报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命题方法,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针对因考生人数较多且分在多个面试室进行面试的岗位,采用“修正系数”办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本考场面试成绩×修正系数(同类岗位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考场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加分后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三)岗位确定
各岗位(A、B岗)根据本岗位所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报考意向进行岗位匹配和确认,名次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匹配和确认,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确定选岗顺序。意向岗位满员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其他空缺岗位,自愿放弃的,签订《放弃录用资格声明》。
(四)考察、体检、公示
1.考察工作由各街道按照本《简章》要求和济南市城市社区工作者任职条件开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有无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不得或不宜担任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情形。
2.体检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
四、人员待遇和管理
1.考录的社区工作者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本次新招录人员享受社区工作者相关岗位薪酬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录用人员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薪酬按录用职务的基本工资发放。
2.本次新招录社区工作者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从新招录人员中选配部分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作为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辅助人员,充实疫情防控力量。
3.本次招考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自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的,从相应岗位招考人员中,按照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相应岗位。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报考者,取消录取资格,受聘后查实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0531-83532929转678、672、861(正常工作日9:00—17:00)
监督电话:0531-88871861(正常工作日8:30—17: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由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协助济南高新区发展保障部办理。
2.本次招考因部分区(县)采取统一笔试时间,建议考生不要重复报名。
3.受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及组织形式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视情采取线下或线上方式进行,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公告,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4.本次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济南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济南高新区发展保障部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