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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赣州市赣县区城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9 16:24     浏览量:617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强化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做实做细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有效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服务水平,根据市委组织部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赣市组发〔2022〕3号)和赣县区委组织部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县城党字〔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共126人,其中A岗中共党员身份36人(不限男女)、B岗非党员身份90人(男性40人、女性50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常住在赣县城区(含城中村)且居住1年以上的常住人员,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协调及文字写作能力,吃苦耐劳,无私奉献,服务意识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智能手机。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1月1日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以后出生);有1年以上村、社区工作经历的,身体健康且特别优秀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2年11月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专业不限。

5.退伍军人、军烈属、消防应急、具有医学背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人员,以及持有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活动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邻里关系不融洽、长期在小区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等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招聘采取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一)报名流程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2年11月26日—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点:梅林大街38号原移民大厦(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2楼便民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797-4448286,联系人:尹志斌。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自行在公告下方下载《2022年赣州市赣县区城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到现场交报名材料。

3.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内容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50%。两项成绩累加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内容:电脑办公软件操作及公文写作。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采取竞职演说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和聘用1.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区城市社区党工委根据岗位需要,统筹安排拟聘人员在社区网格担任专职网格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城市社区对拟聘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凡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试用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报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备案。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城市社区岗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五、薪酬待遇1.专职网格员薪酬待遇为3010元/月(基础工资2710+绩效工资300,试用期3个月,发放2600元/月),薪酬待遇发放按有关规定执行。表现优秀者,按规定选举为社区“两委”干部,同时建立能上能下竞争考核机制。2.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纳入基层工会会员,参照社区干部有关待遇执行。

六、其他事项1.成立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领导小组,由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纪委监委、区城市社区党工委组成,招聘工作由区城市社区党工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部门全程监督。2.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新冠肺炎疫情个人健康状况登记表》,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环节,应聘人员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将另行通知。

赣县区委组织部、赣县区民政局、

赣县区城市社区党工委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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