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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莘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3 15:07     浏览量:685

为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社区管理水平,按照《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根据《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城市社区工作者,专门从事城市社区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85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甘于奉献,热心为城市居民服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社区工作,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城市社区工作岗位要求;

(四)莘县生源或具有莘县常住户口(截止发布公告之日);

(五)年龄要求: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2年毕业的学生及2020、2021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未在山东省缴纳过社会保险)。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 6日09:00- 12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2月6日11:00-12月9日12:00

报名网址:莘县人民政府网(www.sdsx.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12月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以下材料(PDF或JPG格式,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辨,信息完整):(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2)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2月6日11:00-12月9日12:00

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 (含节假日),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

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请应聘人员在初审通过后,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考试内容和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五、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方式,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缴费和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考试通知书,以及《2022年莘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和《2022年应聘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及残疾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将减免考务费的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sxrskszx@lc.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5-7321221进行确认。应聘者必须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提交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六、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通过多种方式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水平等,并对其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应聘人员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莘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七、管理及待遇

(一)新招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三年。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由所在街道负责,社区工作者全部“定岗网格”,主要精力用于走访服务群众。最低服务年限三年(含试用期一年),劳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约定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期内有违反合同约定的、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或不再续用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与用人单位无关。

(二)建立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根据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职责、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确立社区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三岗十八级”的等级序列。

(三)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薪酬待遇起始标准按县乡镇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应发平均工资确定。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期间工资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工作年限正常晋升工资等级。

(四)按照有关规定为城市社区工作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五)拓宽城市社区工作者发展通道,加大从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按程序进入城市社区“两委”班子。

(六)建立城市社区工作者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依法解除派遣协议:

1.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聘用方和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

5.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

6.不能胜任工作的;

7.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八、其他事项

(一)在招录考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考试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查看关注莘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和公告,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招聘机关无关。

此公告未尽事宜,由莘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7361576 7321221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

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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